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土壤污染风险隐患仍然存在。株洲市纳入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块33块,其中清水塘工业区就有25块。近年来,株洲市虽然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但效果不明显,未能有效化解土壤治理修复周期长与土地亟需开发利用的矛盾。清水塘片区部分污染地块未完成风险管控或修复,整改进度较慢,按期完成整改销号难度较大。

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结合株洲清水塘“环境修复+开发建设”试点政策,按照“分类施策、分区治理、分步退出、分期利用”的总体原则,科学、精准、经济推进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实现土地安全开发利用。力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水塘工业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销号工作。后续持续推进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

(一)2024年12月27日,由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组织召开的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清水塘问题整改验收销号会议,同意验收销号。

(二)加强土壤污染管控或修复治理,确保不再发生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英东实业公司、株洲钢铁厂(含华安钢铁厂)地块砌筑砖制围墙,设置风险管控标志牌。委托省环科院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复查工作,同时完成了英东实业公司、株洲钢铁厂地块治理。现两个地块已退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华安钢铁厂地块已完成治理。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旭辉湘江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根据调查结论,该地块各项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风险可接受,可满足居住用地安全利用要求。将“清水塘生态科技新城”定位调整为“清水塘新能源装备产业新城”,区域主导功能定位为产业功能,将清水塘工业区167万平方米污染区域内的规划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非“一住两公”用地。全面完成了清水塘工业区62个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对暂未开发污染地块,严格按照《湖南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落实围挡、设置风险警示牌等风险管控等措施。停止科技文化未来中心、数字智造产业园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对三个地块采用固定围挡封闭管理、场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设置风险警示牌等,同时定期对地下水开展跟踪监测。利用清水塘试点政策机遇,分区切块单独成块,通过了效果评估报告审查及复核,下一步将依程序进行效果评估备案和退出国家名录管理。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地块先后完成了《株洲国际会展中心规划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建设结合项目实施情况阶段性调查报告》《原株洲国际会展中心规划(株冶片区1株洲国际会展中心规划地块)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案》《原株洲国际会展中心规划(株冶片区1株洲国际会展中心规划地块)地块土壤修复与管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完成治理修复工作。

(四)结合后续地块开发需求以及土地开发时序,按照“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持续推进地块土壤污染管控或修复治理,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争取了清水塘工业区“环境修复+开发建设”试点政策,出台了《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试点技术方案》。通过分区切块,将原株冶地块共计1324.15亩切分为27个地块,并分别纳入国家名录管理,有利于后续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灵活开发利用。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的清水塘工业区“环境修复+开发建设”试点政策,清水塘工业区污染地块可实施带条件“承诺制”和“评估制”出让试点。2024年10月,《清水塘工业区污染土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了株洲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予以印发实施。

(五)完成了清水塘工业区污染地块可视化信息平台搭建工作,实施360度无死角实时监控,确保污染地块在未完成治理修复和移出国家名录管理前,不再发生违规开发活动。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3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杉塘路272号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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