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场通用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外场通用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外场通用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Ameco)现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外场通用车辆维保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二、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

三、采购内容

外场通用车辆维保服务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技术、质量、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a:维修人员需具有准确判断故障能力,减少因误判造成的维修工期延长;b:使用的配件、消耗材料、油品价格不能高于合同价格;c:对于故障送修车辆,除根据送修人员所填写的送修单进行检查维修外,还需对车辆的整体性能、特别是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譬如车辆的电路、油路、刹车、方向、轮胎等系统进行检查;d:老旧车辆送修必须检查球头,车辆球头根据检查情况视情更换;e:常规保养检查内容为整车检查,超出工卡的内容按照日常维修收费;

2.质量要求:a:乙方在工作场所为其作业人员提供的劳动保护必须满足国家规定;b:乙方保证其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c:维修保养出厂车辆性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送修单所报故障彻底排除,整车无漏油、漏水、漏电等其他故障;d:维修保养使用油料及消耗材料必须为正品,配件为原厂新品,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使用二手材料;e:对影响安全的方向、刹车、行驶等系统,维修保养出厂的车辆必须满足安全行驶需求;f:车辆外观整洁、车上无工具、打火机等违禁物品、车辆性能完好,发动机运转平稳,无故障代码显示;g:同一车辆重复性故障一年不能超过3起。

3.商务要求:a:乙方负责车辆从甲方指定的地点到修理厂的免费接/送,并对接/送甲方车辆过程中的安全、违章负全责;b:报价包含13%专业增值税,在合同存续期间如因国家税率调整,自相应新税率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税率同步变更。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如国家发布临时税率变更政策,可以不签订补充协议,但乙方在提供发票时应附相应政策文件。税率变更后的合同标的价税合计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标的价格以及新税率重新计算并履行;c:报价包括银行手续费、人工费、增值税,以及乙方为履行合同所引起的其它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标签费、仓储费、培训费、货物检测费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费用;d:乙方人员为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所有的医疗保险,来往交通运输费用,住宿,服装、工时,证件、通讯,医疗,劳保、保险费用);e:除非得到双方的书面补充协议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不得进行任何价格调整。或者,此后乙方调低其服务价格,且降价涉及到协议中尚未完成的服务,则乙方同意在降价实施之日起,所有未完成的服务均适用这一新的价格;f:本项目不允许部分报价;g: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发票抬头单位名称为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甲方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60个日历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h:本项目不得转分包;i:乙方违约责任:(1)因乙方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因乙方作业人员超时工作造成的甲乙双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2)维修的车辆出厂后一个月内出现相同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包括换件),直到故障彻底排除;因此造成车辆停场的,按照100元/天赔偿甲方;(3)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送修车辆保养和故障维修的,按照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次维修保养费用5%赔偿甲方违约金;超出3天则当次维修保养免费;(4)因维修保养造成车辆其他损坏的,由乙方免费修复(包含换件);(5)同一车辆重复性故障一年内超过3起,按照100元/起赔偿甲方;(6)甲方检查到乙方未为甲方车辆建立单车档案,每次扣罚维修费用300元;j:特殊条款:(1)对不在配件清单内的维修,其材料费=购买价*115%(根据甲方需要提供购买凭据);(2)不在合同清单内的维修,需乙方以书面报价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包括维修方案、维修工时、配件名称、配件单价、配件数量、配件件号等,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可进行维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具备汽修二类(含)以上维修资质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5.非中航集团或Ameco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或Ameco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未在Ameco淘汰供应商禁用期,未在Ameco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6. 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或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制造厂家或原总经销商的授权代理证书、委托授权证书或项目代理证书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厂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六、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整提供,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下载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5.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或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制造厂家或原总经销商的授权代理证书、委托授权证书或项目代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报名要求

1.供应商须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同时发送至cacpd@ameco.com.cn和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7:00时。

3.项目联系人:欧健全

联系人电话:135*****133

联系人邮箱:oujianquan@ameco.com.cn

八、资格审核

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材料不全或失实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本项目竞争。审核结果以通知为准,我公司不对审核结果做任何解释。

声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渠道为或ameco官网,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本项目采购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附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文件 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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