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7万吨ECER玻纤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
年产17万吨ECER玻纤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
2025年1月9日在临沂天炬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会议室,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文件要求,临沂天炬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临沂天炬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ECER玻纤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名单附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
会议期间,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验,对照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和节能验收报告,经质疑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该项目属于目录中“鼓励类”、十二、建材”“5.8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粗纱(单丝直径>9微米)池窑拉丝技术,5万吨1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细纱(单丝直径≤9微米)池窑拉丝技术,超细(单丝直径≤5 微米的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经现场查验,未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及《节能报告》要求。
1.项目在厂区内原有6万吨ECER玻纤生产装置原址上,对现有6万吨池密生产线在停产后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线的工艺设计和装备、生产车间土建改造、配套公用工程及士建改造、生产辅助设施、总图运输及厂区管线等。购置拉丝机、隧道式烘干炉、自动物流系统等国产设备,达产后达到年产17万吨玻璃纤维纱的生产能力。
经现场查验,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2.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3.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节能报告》的要求。
4.项目使用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和蒸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006)的要求。
5.能效水平:
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为289.99kgce/吨,低于《玻璃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和《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012)》能耗限额要求。
6.能源消费量: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项目达产后新增能源消费量*****.29tce(当量值);*****.21tce(等价值),低于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新增能源消费量为*****.26tce(当量值)、*****.66tce(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依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涉密项目可不予公开。
建设单位:临沂天炬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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