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高、低沸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高、低沸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低沸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低沸物处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低沸物处置项目,高沸物年产量约4000吨,低沸物年产量约8000吨。为保障2025年度高、低沸物的顺利处置,我公司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以上两种危废的处置单位。 2.1.1项目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对沧州聚隆化工2025年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低沸物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低沸物处置项目,高沸物年产量约4000吨,低沸物年产量约8000吨。为保障2025年度高、低沸物的顺利处置,我公司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以上两种危废的处置单位。 2.1.1项目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对沧州聚隆化工2025年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低沸物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在人员、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应具有本项目处置危险废物相应类别(本次处置废物的危废代码为261-113-11),核准经营方式“利用”,且危废代码261-113-11的处置能力大于1.2万吨/年。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辆排放标准为国五及以上且具有气液平衡装、卸车功能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可以是投标人自备,也可以外协)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危废代码为261-113-11类的处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15 09:00 至 2025-01-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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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4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凭上海冀中CA 或河北冀中 CA 进行项目投标。 上海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河北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hebca.com,服务热线:400-707-3355。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内,如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的书面形式向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贾胡睿、杨晓杰,联系电话:151*****230166*****311,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电子邮箱:hebxxw@163.com。同时对积极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各位投标人表示感谢。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319-*******

电子邮箱:hebxxw@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低沸物处置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吕勇江

联系人: 贾胡睿、杨晓杰
电话:

0317-*******

电话: 151*****230166*****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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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xxw@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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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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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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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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