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区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末端处置运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净月区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末端处置运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净月区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末端处置运行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净月区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末端处置运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后(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WLFW******-003

采购计划编号:ccjy-[2024]-*****

1.2、项目名称:净月区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末端处置运行项目

1.3、预算金额:164.6150万元/年

1.4、最高限价:164.6150万元/年

1.5、采购需求:小区前端分拣、暖库租赁、垃圾收集转运、厨余垃圾处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署。

1.8、服务范围:共9个小区,日产生厨余垃圾预计5吨。分别为:彩织街道-力旺社区-珺临小区(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684千克)、博硕街道-永安社区-雅士居小区(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428千克)、净月街道-金宝社区-华外家苑(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299千克)、德正街道-天工社区-环球贸易一期(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887千克)、德容街道-华府社区-亚泰华府(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1716千克)、德馨街道-福临社区-临河宸章(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162千克)、福祉街道-潭北社区-万科兰乔圣菲(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281千克)、永顺街道-银杏社区-伟峰领袖领地(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265千克)、永兴街道-锦竹社区-龙腾静月里(预计日产生厨余垃圾278千克)。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为使用车辆缴纳车辆保险;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基础人员共8人,其中司机2人(B2驾驶证),环卫工人6人(设备运行分拣2人,前端清理1人,运行操作设备1人,跟车2人),供应商须为上述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类保险;

(3)供应商须提供1200平米及以上的厂房,运行期间保证厂房温度不低于17摄氏度,保证设备及菌类正常运行。提供厂房相关的证明资料,自有厂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手续,租赁厂房提供正式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明,须体现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租赁期限至少到2026年1月31日。

(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 ”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

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投标工具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工具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投标工具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工具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未密封完好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红梅街1号

联系人:杨晓敏

联系方式:043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堃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方式:157*****043(办公电话)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堃

电 话:157*****043(办公电话)

7.4、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

7.5、政采云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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