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24年特色农业品牌创建及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方案

常宁市2024年特色农业品牌创建及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方案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紧扣产业振兴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业"双百十"产业建设行动的意见》的通知(衡办〔2022〕20号)精神,围绕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农业"双百十"产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创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扶持对象

符合衡阳市委"双百十"产业行动要求和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选取我市粮食、油茶、茶叶、无渣生姜、中药材等特色种养殖、特色农产品加工等发展势头突出的农业产业优先扶持。重点支持生产规模较大、主导产业突出、品牌创建优先、经营管理规范、示范效应良好、模范遵纪守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乡村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引领示范带动效果良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积极参加各区域农产品推介会及展销会的企业。

二、扶持原则

(一)突出主体投入。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推进一批"常"字号超十亿"双百十"农业产业建设。

(二)突出区域特色。重点支持我市发展势头强劲的粮食、油茶、茶叶、无渣生姜、中药材等特色种养殖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优先进入超十亿"双百十"农业产业发展行列。

(三)突出三产融合。优先考虑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加强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能力强、引领示范明显、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四)突出品牌创建。围绕"常宁大米、常宁油茶、常宁塔山茶、常宁无渣生姜、常宁土特产"等"常"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力扶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知名企业。支持在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及产销对接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扶持措施

(一)支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企业发展。

1.支持油茶加工企业提质上档。

1.1支持方向。引导油茶加工企业立足产业优势,打造企业知名品牌,推动常宁油茶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常宁特色的油茶产品品牌。鼓励开展行业规范、技术服务、市场推广、品牌培训等服务,建成一批"常"字号超十亿油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2申报数量及支持额度。支持油茶加工企业提质上档项目指标数2个,每个项目支持扶持引导资金10万元。

1.3申报条件。注册地为区域内"常宁油茶"生产经营主体,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生产经营规模和行业地位相对领先,原则上企业自有油茶林面积500亩以上,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企业运行状况良好,带动能力强,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自主注册商标、获得"两品一标"认证及知名品牌的优先(提供相关证书)。

2.支持茶叶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2.1支持方向。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带动作用大的茶叶生产加工企业。鼓励茶叶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茶叶企业集团。进一步做响"常宁塔山茶"公用品牌,扶持企业培育和打造名牌产品,积极引导"常宁塔山茶"完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2.2申报数量及支持额度。支持茶叶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项目指标数2个,每个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

2.3申报条件。注册地为区域内"常宁塔山茶"生产经营主体,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生产经营规模和行业地位相对领先,原则上企业自有茶园面积500亩以上,年产值100万元以上,企业具有自主注册商标、3年内以"常宁塔山茶"公用品牌参加省级以上展会、赛事、评比并获得奖项。企业运行状况良好,带动能力强,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发展。

3.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粮食加工能力提升和品牌创建环节。着力打造常宁优质稻米品牌和"常宁酵稻米""石盘贡米"等特色大米品牌,建成一批"常"字号超十亿粮食加工"双百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2申报数量及支持额度。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发展项目指标数2个,每个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

3.3申报条件。企业实力较好,有从事粮食生产加工经营经验,有品牌创建发展优先意识,生产经营规模和行业地位相对领先,原则上企业自有水稻种植面积200亩以上,年产值100万元以上。在常宁区域内新注册建厂或收购整合本土粮食加工企业改造提升技术装备优先。

(二)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1.支持方向。围绕粮食、生猪、油茶、蔬菜、水产、油菜、湘黄鸡、茶叶、水果、中药材等主导产业,以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建设主体,主导产业优势特色鲜明、三产融合较好、带农增收效果显著,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2.申报数量及支持额度。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指标数20个,每个项目视产业发展现状扶持引导资金2-5万元。

3.申报条件。注册地为常宁区域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其中:特色水果300亩以上,中药材和特色农作物等300亩以上(或此类作物设施栽培300亩以上)、蔬菜200亩以上、特色水产200亩以上;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年出笼家禽5000羽以上。

(三)支持品牌建设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奖补项目

为提高常宁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企业走出去,对积极主动参加国内、省内、市内农产品展示展销的经营主体按实际参展情况给予一定奖补。

五、工作程序

(一)主体申报。

1.自主申报。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自愿原则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同时申报二个及以上项目扶持。

2.申报要求。项目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支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企业发展项目需提交申报表及创建方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合作社发展项目需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地址。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提交于市农业农村局506办公室。申报联系人周同生。

(二)资格审查。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扶持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主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进行实地核查。

(三)组织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主体申报材料及现场核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扶持项目。

(四)媒体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经审定的扶持项目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市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公示。

(五)批准下达。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下达扶持资金。

附件:1、2024年常宁市特色农业品牌创建及产业引导扶持


2.项目申报需提供证明材料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常宁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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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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