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在线监控招标公告
水质在线监控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金华金开水处理有限公司水质在线监控项目
二、询价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金华金开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污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实记录运行维护台账,依法公开排放信息,计划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承接在线监控相关工作。
三、采购方式及报价要求
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进行在线询价的采购方式,供应商通过登录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并完成在线报价。所有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响应文件包含:①询价单(加盖单位公章);②营业执照;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未通过以上方式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四、确定成交人方式
此次报价采购人已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最低价报价相同的单位,以报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五、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
六、服务考核标准
1.按金华金开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若在服务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无履约能力的,将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管理。
3.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以合同为准。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整。
八、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标签: 水质在线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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