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01破破产清算案关于通过公开途径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京01破破产清算案关于通过公开途径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5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一中院”)作出(2023)京01破申5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中地长泰”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23日作出(2024)京01破26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查清中地长泰资产负债情况,审慎、严谨、高效地推进破产清算工作,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采用公平竞争方式选聘适格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中地长泰于1995年1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信用代码为911*****100******L,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宇,登记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120号五层。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建筑装修装饰、钢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工作及费用要求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

1、协助管理人对中地长泰的财务资料和资产进行接管,并在审计工作期间,妥善保管债务人的财务资料;

2、对中地长泰进行审计,并出具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专项审计报告;

3、为清算程序提供相关会计服务,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4、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根据会议要求对审计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进行解释、说明;

5、协助管理人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测算与清算;

6、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出具债权核查意见;

7、就中地长泰可能涉及的破产法所规定之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进行调查;

8、就中地长泰股东出资情况进行调查;

9、自入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及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出具相关报告;

10、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审计费用要求

1、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审计工作内容、事项、范围等进行调整或因报告过期,需补充出具或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审计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的审计或专项报告;

4、本次审计费用报价采取固定包干(含税)计费方式,审计费用报价中应包含开展审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住宿、差旅、交通、餐饮、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5、特别提示: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付费采用先完成审计工作、后支付费用的方式。经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审查确定相关工作成果符合要求后,审计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经债权人会议审议、人民法院确认后支付。

三、报名条件

(一)参选资质

1、参选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须具备出具审计以及偿债能力分析等相关报告的资质和能力,且入选《北京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会计审计名册》内的机构;

2、参选机构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参选机构需具备破产清算、重整的相关项目经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曾有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破产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经验者优先;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独立、专业判断的关系。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招标。

(二)参选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

1、参选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以及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需满足本项目的质量及时间要求,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低于10年。

2、参选机构应当提供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供管理人备案。参选机构应保证上述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在本项目服务器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工作人员。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及纸质版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报名表及参选机构介绍(需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初步的服务方案及工作思路等;

3、本项目的报价方案,包括费用收取依据、计算标准、包干费用金额、支付方式等;

4、参选承诺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与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忠实履职的其他情形;

(2)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3)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4)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工作成果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5)参选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协助、配合管理人及北京市一中院依法推进破产程序。

5、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入选入围等级评定资质等);

(3)负责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载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人员简介等)以及上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选机构近五年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工作经验、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需包含破产案件的业务经验);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的书面文件。

四、报名方式

(一)材料的提交

参选机构应在2025年2月14日下午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及纸质版参选文件。相关文件无格式模版要求。

1、纸质版参选文件提交

纸质版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内页可加盖骑缝章。参选机构需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一式叁份,一并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至管理人收件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20层

邮编:******

收件人:邓家昊

联系电话:177*****296

2.电子版参选文件提交

参选机构需同时提交PDF版及Word版参选文件,电子版参选文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dengjiahao25@cn.kwm.com。

五、选定方式及程序

(一)管理人将通过书面比选方式,依据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和经验、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审计机构。其中审计机构报价为核心条件,报价最低者优先考虑。(二)管理人对比选结果进行公告,与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报北京市一中院备案。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特别说明

(一)本案可能涉及企业重整,参与本次评选的审计机构应当注意考虑因此产生的各类影响(例如工作量增加等)。参选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报价将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二)有关审计机构的比选信息,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及其它符合规定的公告平台上进行公告与公示。

(三)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最终报名人数不足的,管理人有权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在报名人数中直接选聘;管理人亦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等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比选相关事项,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四)参选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一切条款。

如有疑问,请于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详询。

联系人:邓家昊,电话177*****296

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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