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等47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公示稿的公示
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等47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公示稿的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前要进行公示,现将青岛泛海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47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22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新 联系电话:0546-*******
地 址:利津县大桥路160号
电子邮箱:ljxzrzyj@dy.shandong.cn
附件: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47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公示稿)1.rar
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47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公示稿)2.rar
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47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公示稿)3.rar
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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