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16: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26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880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华龙道万春花园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老师185*****880 |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ZX-2025-FW-002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磋商(注: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2.项目内容: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
3.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须提交至biaodazhaobiao@163.com,邮件注明“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DZX-2025-FW-00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待邮件回复确认后,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每日9:00--16: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华龙道万春花园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联系方式:刘老师185*****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185*****880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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