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安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安检设备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安检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VATCGZ-W404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技术参数) | 计量 | 采购 | 单价 | 控制价 (万元) | 备注 |
合 计 | 14.00 | ||||||
1 | 手持式液体和金属复合探测器 | (1)具备危险液体检测功能: ①危险液体种类:可探测汽油、柴油、甲醇、乙醇等易燃易爆,以及盐酸、硫酸、硝酸等易腐蚀类危险液体; ②可检测塑料、玻璃、陶瓷等非金属容器内液体,探测时间≤3s; ③可检测铝罐、铁罐等金属容器内液体,探测时间≤6.5s; ④可对报警数量和安全数量自动计数,报警后自动复位,检测数据自动存储(存储量≥*****条)。 (2)具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功能; (3)具备开机自适应自校验功能; (4)不具备WIFI、蓝牙、红外等无线传输功能; (5)重量:≤700g; (6)报警方式:显示屏提示明显报警信息,同时可选择蜂鸣、震动报警模式; (7)电池:≥3500mAh(单块),至少配备2块。 | 台 | 1 | *****.00 | 8.00 | |
2 | 光纤针孔内窥检查镜 | (1)支持拍照、录像、亮度调节、图像旋转、镜像、画面冻结、图像放大等功能; (2)支持通过HDMI或Micro USB等接口导出图像、视频功能; (3)支持更换不同直径/长度/景深/视场角/光源的镜头插入管 (4)电池:至少配备2套,单套续航时间≥4h; (5)采用人性化设计,检查时方便单手操作主机; (6)不具备WIFI、蓝牙、红外等无线传输功能; (7)显示屏尺寸:≥5英寸; (8)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像素; (9)镜头直径:1mm(±0.1mm); (10)视场角:120°; (11)镜头有效像素:16万; (12)管线长度:≥1m; (13)探头光强度:≥*****Lux; (14)探头亮度可调节; (15)主机内部存储:≥64G。 | 套 | 1 | *****.00 | 6.00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交货期限:采购结果确认后7日内。 5.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14万元;
3.最高限价:14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1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
(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①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②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③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smh*****@163.com。(采购文件申领联系人范先生,电话:173*****929)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月22日8:30(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9: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提交报价文件联系人:范先生,电话:173*****929。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年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询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 010-********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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