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新行政审批系统的公告
关于全面启用新行政审批系统的公告
为提供便捷的电子申报和预审查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我单位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行政审批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功能和使用范围
新行政审批系统覆盖所有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包括(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新领、延期、变更、注销);(6)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新领、延期、变更、注销);(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延期、变更、注销);(8)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新领、延期、注销);(9)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新领、延期、注销);(10)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新领、延期、注销);(11)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新领、延期、注销);(12)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新领、延期、注销);(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备案、核销)。
二、登录方式和操作指南
申报单位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进行申报,点击右上角登录/注册按钮,在线登录/注册法人账号,通过搜索框搜索找到需办理的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即可跳转至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安全生产监管事项企业申办(正式)指引》。
三、注意事项
(一)原系统数据已同步迁移至新行政审批系统,之后所有镇街(园区)办件均在新系统上办理。
(二)办理相关业务的申报单位,须如实注册相关法人信息,并登录新行政审批系统如实完整填报。在提交申请后,方可开展受理审批流程。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标签: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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