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2日至12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制定了《中共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落实六届兴业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三)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化机制。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一起抓、一体推进,研究制定长效的工作机制,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党的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完善制定了13项制度机制。
(四)发挥带头作用,推动整改落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履行“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有效推进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全面抓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改彻底改到位
(一)关于“推进卫生县创建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了《兴业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2023-2025周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二是成立了兴业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专班,明确了各部门分工与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三是在火车站、兴业大道等设立了14条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宣传标语,开展健康教育主题宣传活动1次,发布健康教育信息2条,倡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
(二)关于“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2024年疾控工作会议,对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业务工作进行了布置。组织开展传染病方面的相关业务培训3次,提高了队伍的专业素质。二是成立了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督促卖酒镇等卫生院加强对感控人员的培养和管理。三是组织开展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工作2次,调查发现各镇(中心)卫生院按要求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和设备,疾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保证。
(三)关于“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举办了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如何填写。二是实时监测各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印发了2次防止因病返贫监测数据通报,指导各镇卫生院每季度按时完成随访服务和信息录入。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对各镇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督导3次,促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四)关于“政府办村卫生室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各基层卫生院开展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13次,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二是制定了《乡村医生值班制度》,加强对政府办乡村医生日常值班的监督管理。三是目前有13家卫生院与辖区内政府办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医疗废物转运暂存协议书》,确保合规、安全、环保处理医疗废物。
(五)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专题研究会,研究分析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状,压实责任,强化服务质量。二是督促13个镇卫生院对公卫人员开展了2业务培训,举办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培训班,共培训800余人次,提高了公卫人员业务服务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2次,强化了主体责任。
(六)关于“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举办了2024年妇幼项目培训班,共培训从业人员114人。组织人员对13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县级医院妇幼健康项目进行了3次督导检查,有效促进妇幼健康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指导县妇幼保健院联合13个乡镇卫生院,定期开展义诊、“两癌”健康知识宣传及筛查,共发表了6篇宣传文章,发放宣传单4200余份,提高了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参与率,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在婚检办事大厅安装了1台电视机,利用微信公众号发表了3篇文章宣传婚检及孕优的相关知识。督促符合孕优检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及婚检中心,进行了孕优检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七)关于“职业健康安全防线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重新摸底分类,区分为重点管理企业和一般管理企业。二是加强检查和处罚力度,筑牢职业健康安全防线。组织人员对全县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发现25家已停产,其余企业已完成检测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1家用人单位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组织全县用人单位的147名企业人员参加全市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推送宣传短信5000条,受益人数达*****人次,提高了全县职工职业健康管理思想认识。
(八)关于“基层优质服务创建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专题研究会,研究分析基层医疗服务发展现状,制定了《2024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二是召开动员部署会,压紧压实责任,积极开展2024年基层优质服务创建工作。三是组建县级专家组到北市镇等卫生院开展“创优”活动现场培训与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九)关于“提振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选送3人参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提高我县中医药壮瑶药特色人才培养和诊疗能力。目前,全县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138人,中医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9人,能提供中医服务的政府办村卫生室49个,较上一年度明显增多。二是加强“旗舰中医馆”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目前已将补助资金下发至镇卫生院开展中医建设,有效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关于“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有待发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了5篇文章,开设了基层全科医生专栏,宣传全科医生的重要作用,使社会公众增强对全科医学服务的信赖。二是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力度,选送4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进行全科转岗培训,招录本、专科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16名,充实到全科医生人才队伍。
(十一)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招人难、留不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人才2人,2024年基层卫生院面向社会招聘成功签约紧缺专业技术人才82人,进一步解决了基层卫生院人才短缺问题。二是加强与广西医科大学等学校交流合作,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短缺人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生45名,目前全部安置到各基层卫生院,解决了基层卫生院医师少、短缺问题。
(十二)关于“卫生健康领域执业监管不够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2020年以来因卫生问题重复受行政处罚的31家诊所、企业进行整理分类,跟踪其受到行政处罚后的整改情况,未完成的督促并指导完成整改。二是目前对3家受行政处罚的诊所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发现3家诊所已完成整改。三是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了3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十三)关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导向不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了《关于修订兴业县卫生健康系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召开推进会,加强政策学习和法治宣传,提高职业敏感性和报告的效率。二是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未成年人强制线索收集、备案材料管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2024年未成年人强制报案已全部进行备案,扎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
(十四)关于“拓展医疗卫生资源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了《兴业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召开推进会,统筹协调推进医共体建设。积极开展远程医疗,建立网络诊断平台,县妇幼院等3家医院与上级医院签订了影像技术诊断协议,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二是督促各医疗机构通过LED、公众号等方式对医共体进行宣传。目前开展医共体义诊13场,发放宣传资料约3420份,提高医共体的社会认知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十五)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医共体内部资源整合,兴业县人民医院共派出医务人员922人次到各卫生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了全县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建立健全医共体管理制度,印发了《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兴业县医疗共同体建设规划(试行)的通知》。加快医疗卫生人才培养,2024年共派出30人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培训学习,充实医共体建设。
(十六)关于“推进药品管理改革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督促13家医疗机构针对基本药物管理及使用情况召开分析会,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二是压实药品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1次。三是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制度政策培训13次,并在辖区内政府办村卫生室滚动播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提高城乡居民的理解度。
(十七)关于“党组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任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1次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工作培训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实操技巧,努力提升县镇两级精卫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压实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督导2次,督促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十八)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组召开专题研讨会,对2024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等,让领导干部都能够深刻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述职述廉报告。
(十九)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1次,学习《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理论,使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完善阵地相关制度,成立了志愿服务队,制定了2024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理论宣讲计划和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强化了各阵地管理使用。三是制定了《兴业县卫生健康系统规范网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网站的监管力度。
(二十)关于“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党组对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研判不足、压力传导不够,没有结合实际采取有力的防治措施,违纪违法案件易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党组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监督、管理责任。
(二十一)关于““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压实医疗机构“一把手”履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到兴业县家风馆、清廉馆等参观学习,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制定了《2024年兴业县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兴业县卫生健康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确保“一把手”能够切实履行职责。
(二十二)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一岗双责”专题培训1次,增强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制定了《兴业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员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十条措施》,确保领导干部能够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二十三)关于“抓以案促改教育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组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研究会,围绕典型案例展开深入讨论并吸取教训。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常态长效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县卫健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并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各1800余份;组织观看《清白一生老来好》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提高党员干部对以案促改教育的认识。
(二十四)关于“政治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兴业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2024年政治监督工作方案》,深化政治监督建设。二是督促党组出台2024年健康帮扶、反诈宣传工作方案,完善禁毒整治工作方案并开展整治督查工作。三是开展政治监督专项督查2次,发现问题4个,完成整改4个。
(二十五)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督促党组落实医疗资金有效使用、财务管理等工作不够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制定了《兴业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2024年日常监督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财务会计规范化管理培训班,提高规范医疗机构资产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督导1次,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三是督促13家卫生院出台2024年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并将按照计划执行。
(二十六)关于“主动发现问题少,对医药器械采购、收受“红包”等高风险点的问题线索发现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邀请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到纪检组指导工作2次,加强与纪检监察室的沟通联系,提高发现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的能力。二是印发了《开展2024年卫健系统违规收受“红包”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督查6次。三是组织县卫健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
(二十七)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全县开展卫健系统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批复的项目和用途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向县财政局递交拨款函,及时把各项目资金拨付至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十八)关于“财务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将预防接种服务费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上缴国库。二是在全县开展卫健系统财务规范化管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督查,督促各医疗单位应缴财政款及时足额缴存国库。三是制定了《关于印发实行卫生健康系统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二十九)关于“违规使用医保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联合医保部门开展督导工作1次,督促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督促16家医疗机构成立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督管领导小组,督促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完整书写相关病历。二是督促16家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相关培训1次,杜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再次出现。
(三十)关于“行政执法卷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2020-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重新整理、查缺补漏,发现6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必填事项有遗漏,已补全所缺内容。二是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文书培训2次,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文书书写水平。三是对行政执法卷宗管理分管领导等4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三十一)关于“清廉医院建设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2024年兴业县清廉医院建设专责小组第一次会议,对清廉医院建设再部署、再动员、再推进,全力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的通知》,督促16家医院建立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三是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印发了《关于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的通知》,组织16家医院开展了“家庭家教家风专题课”16次、廉政家访200多人次,引导医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修身、齐家,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三十二)关于“医德医风监督和教育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县卫健系统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培训,组织各医疗机构召开医德医风教育和培训13次,开展谈心谈话4人次。
(三十三)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培训,组织各医疗机构召开医德医风教育和培训13次。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清白一生老来好》警示教育片,促使党员干部时刻从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二是督促13家医疗机构完善《救护车内部管理制度》,全力践行健康服务理念。至目前,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出诊量1260次,各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26次。
(三十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会议2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责令相关卫生院全部清退2021年和2023年购买文体服装费用,并对2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1次,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三十五)关于“统筹谋划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欠缺,党组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每周、每月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召开了9次党组会议,研究谋划当前维稳、医共体建设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重点学习任务,以学促干,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十六)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理解不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学习“三重一大”的落实与规范,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制定了《兴业县卫健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召开领导干部例会,分析和解读内容,使领导干部增强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十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引导党员正确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组织生活中的常态。二是开展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深入剖析问题、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三十八)关于“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够有力,党组跟踪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党员对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全县公立医院加强学习《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发挥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建立完善《兴业县卫生健康系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4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十九)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化党员领导对党建主体责任的认知,确保领导干部能够深刻领会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二是落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有关规定,指导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把党组织建在临床科室上。
(四十)关于“助推“两新”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落实党建工作指导员到共济等4家民营医院开展建立党组织召开了4次座谈会,发现共济医院基本具备成立党支部的条件,下半年采取相关措施推动共济医院党支部的成立。二是局领导到共济、康复等医院指导加强人才招聘工作,优先录用党员医务人员,并长期坚持。
(四十一)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规范,党组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了2次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强化了选人用人的程序性,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系统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严格干部选人用人各项程序和要求,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四十二)关于“指导监管医疗机构选人用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党组会学习《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联合督查,落实选人用人监督责任。履行“三重一大”制度讨论审议,对县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作出批复,出具廉政证明,督促按照选人用人程序进行干部考察。
(四十三)关于“后备干部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兴业县卫生健康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着力发现培养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二是制定了《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基层卫生院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进行了年度考察,从中选拔人员充实到龙安镇等4家卫生院任副院长,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
(四十四)关于“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研究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分析乡村医生队伍现状。组织召开了全县乡村医生2024年乡村全科执业医师动员部署会暨备考指导培训班,共培训了400余人,动员76人成功报名考试。二是指导各卫生院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乡村医生、村卫生室订单定向生积极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有37人通过了实践技能考试。
(四十五)关于“对绩效考核及薪酬制度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了《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各镇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组织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绩效考核方案。严格执行每季度开展1次绩效考核工作,督促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确定团队成员绩效分配比例。二是联合县医保局等单位开展2024年上半年家签绩效考核工作,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绩效考核和签约补助费发放工作。
(四十六)关于“抓干部职工日常监管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大平山镇、高峰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对多领薪酬的相关职工已按规定办理相关薪酬手续,应退尽退。二是健全干部日常监督机制,制定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管,不断提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四十七)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审计问题跟踪问效的力度不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兴业县医院护理等6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的通知》,明确各医疗机构单位职责和质量管理要求。二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了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督导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都符合规范。
(四十八)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抓巡察整改监督力度不足,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兴业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抓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督办函2份,督促县卫健局党组、县人民医院抓好整改落实。对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开展巡察整改督查,督促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二是督促党组出台了《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方案》,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履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三是督促县疾控中心加强财务管理,成立了财务核查小组,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督促县妇幼保健院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修订了《兴业县妇幼保健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标准与范围。
(四十九)关于“党组围绕反馈问题剖析根源不够深入,常态化长效机制不健全。上一轮巡察反馈指出 “三会一课”不规范、公车管理混乱问题反复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扩大会议,制定了《中共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落实六届兴业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3个整改方案。二是举办卫健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开展“一车一卡”监督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一车一卡”管理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登记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三巡察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地址:广西兴业县兴业大道南侧牛麻垌兴业县卫生健康局,邮编:******;电子邮箱:xywsj01@126.com。
附件:1.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兴业县妇幼保健院)
2.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兴业县蒲塘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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