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莆阳开春”莆田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公告
2025年“莆阳开春”莆田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公告
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2025年“莆阳开春”
莆田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公告
2025年“莆阳开春”莆田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将于2025年1月21日在城厢区郊野公园举办。因活动需要,对物料、氛围布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2025年“莆阳开春”莆田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
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最高限价:******元
3、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采购文件资料的获取
时间:2025年14日至2025年1月1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通过莆田TV网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1月1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西路96号广电中心11楼会议室。
五、响应材料:
1.投标人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
3.报价单(详见附件2);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六、评定成交标准:
1.供应商须带最终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以备现场二次及以上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不能高于首次报价,若高于首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2.以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不含税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经认可,视为响应本采购公告中的全部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响应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袋密封完好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如未密封完好的响应材料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材料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材料密封送达采购公告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材料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3、提交响应材料的供应商应有3家及以上,经资格性审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八、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西路96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94- *******
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2024年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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