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租赁经营项目二次公开竞标公告

商业房租赁经营项目二次公开竞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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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业房租赁经营项目
(二次)公开竞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Y(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业房租赁经营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郑州市科学大道南侧洼刘新城 A 区 5A/5B 一层商业用房,总面积 2508.85㎡进
行对外租赁,具体以实际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业房租赁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业房租赁经营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经批准合
法经营的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
3.2 投标人具备商业运营管理能力及所必须的资金、人员和技术能力(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
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
标项目(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及股东,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
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
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企业、企业法定代表
人信用记录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自然人投标的可提供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往在经营中,有违反招标人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
求将所租房屋腾退给招标人等违约行为者(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
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洼刘新城物业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洼刘新城物业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
委员会委托,就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业房租赁经营
项目进行公开竞标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业房租赁经营项

1.2 招标编号:HNHY(2024)01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对郑州市科学大道南侧洼刘新城 A 区 5A/5B 一层商业用房,总面积 2508.85㎡
进行对外租赁,具体以实际为准。
2.2 租赁经营方式:对外租赁经营,禁止生产属性用途,其它合法合规经营用途不做限制;
不得做出对招标人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能够依
据现有资料办理相关证照,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
件经营;须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 承包经营期限:5 年。
2.4 租金缴纳方式:租赁房屋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缴纳 6 个月租金,押金 3 个
月(押三付六),免租期:2 个月,以后每半年提前一个月预付半年租金。
2.5 投标限价:租金最低限价为每月每平方米 30 元。
2.6 租赁范围及装修改造要求:
①投标人在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以在招标人限定的经
营范围内独立经营或另行招商,按约定向招标人交纳租金。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装修改造、
水、电、暖等费用,物业费、税金、各项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②
投标人需要对商业用房装修的,其装修方案应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装修改造及门面装饰装修
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外貌和主体结构,符合消防安全以及房建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装修
工程施工规范、材料环保标准、消防设计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
响用电、用水、用气、用暖及网络运行等安全。③租赁期限内由投标人负责房屋维修并承担相
关费用。
2.7 物业管理费用:2 元/平方米/月,按照房租缴纳方式,一并缴纳给招标人。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经批准合法经营的证明材料或自
然人身份证)。
3.2 投标人具备商业运营管理能力及所必须的资金、人员和技术能力(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
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
标项目(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及股东,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
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
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企业、企业法定代表
人信用记录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自然人投标的可提供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往在经营中,有违反招标人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
求将所租房屋腾退给招标人等违约行为者(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
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 2025 年 0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1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
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即可,)及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扫描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发至 hnhyzdzb@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
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收到上述资料待审核合格并交款后,将招标文件回传至
潜在投标人邮箱,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如因不及时查收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招标人及
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洼刘新城物业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春藤路交叉口洼刘新城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2038267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0371-8611328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153 号 11 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春藤路交叉口洼刘新城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2038267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153 号 11 层
联 系 人: 范老师
电 话: 0371-86113282
电子邮件: hnhyz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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