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抵债资产财产保险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XCZ-C-24580012)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抵债资产财产保险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42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抵债资产财产保险项日(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抵债资产财产保险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197号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023-888679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一号金华苑小区幢5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7644276-8008
电子邮件:/
超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科径(签幻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冠
飞
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抵债资产财产保险项目(第二
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哈尔滨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
抵债资产财产保险项目(第二次)进行竟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
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数量
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抵债资产财
18.42万元
0.1万元
1名
产保险项目(第二次)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预算金额为18.4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季
(一)通用要求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
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m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
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
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
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
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
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
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
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向
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
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团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
9.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专用要求条款:
1.资质认证要求:供应商为依法成立的经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具备保
险业经营资质的正规机构(或其省级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同类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至少
承接过1个财产保险服务业绩。(提供保险合同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人员要求:拟派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以上人员2024年9月
11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其他要求: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末经第三方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包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偿付能力专题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正文、审计机构签章页、体现综合偿付能力
充足率数据页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风险评级:提供供应商(供应商
总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银保监局出具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B类及以上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供应商通过http:/user.gxzb.com.cn/ztb/unit/1ogin/register.j
$p网页进行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已入库的除外),填写单位信息
并提交(填写*项即可),注册后请牢记账号密码。为避免影响保证金的及时退
还和相关发票开具,请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操作。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
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
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及入库在线申请截图传至1 iuxuanling
g
gx2b.com.cn,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名称、供应商名称、联
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等信息。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1号金华苑小区B幢5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七)蘧商开始时间:2025年1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保证金金额:1000元
2.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日前两日的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
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自行考虑汇
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3.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一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观音桥支行
账号:1239109449101022400019065
4.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XCZ-C-
24580012磋商保证金(第二次)”。
5.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保证金有效凭据以供查验。
注:第一次已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再次递交,其保证金在本次采购中
有效。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正常情况下,公示期结束后5个
工作日内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注: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正常情况下,采购人与
宝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
退还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通过liuxuanling@gxzb.com.cn邮箱发
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
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
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
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七、本项目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023-8886790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197号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7644276-800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1号金华苑B幢5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