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5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5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号)和《2025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我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要求申报。

  一、重点支持方向

  1.通知链接地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t******10_*******.htm

  2.网上申报地址: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

  二、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

  三、业务咨询方式

  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591-********

  省科技厅平台处 联系电话:0591-********

  项目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91-********

  厦门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联系电话:0592-*******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对象:经评估命名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不包括第一、二、三、四批)。

  备注:1.已立项获得近5年非财政资金购买研发仪器、设备和软件经费一次性后补助的单位不得再次重复申报。2.同一年度非财政资金购买的研发仪器设备软件不得同时申请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及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补助等。3.本年度省级后补助资金少于3万元不予立项。

  (二)申报项目名称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称+研发仪器设备后补助。省级补助标准按《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58号)第十条规定测算。

  (三)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原值在30万元(含)以上的应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资金 科研仪器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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