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国内合作处慰问卡招标公告

第一医院国内合作处慰问卡招标公告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中心采购论证组,邀请供应商就如下项目中所需设备或服务参加比选。

1.比选简介

1.1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国内合作处慰问卡项目

1.2采购论证编号:CGZX-HW-2024-0712

1.3使用科室: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国内合作处

1.4采购论证性质:比选

1.5项目预算:*****

1.6采购内容

设备/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慰问卡

1、 服务期:绑定之日起三年有效;

2、 数量:预估量为99张,按我方需求开通慰问卡;

3、 面值:1000元/张(含税运);

4、 兑换模式:面值1000元,可分次消费。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粮油、五谷、海鲜、肉类、坚果、果蔬、家电、洗护用品、床上用品等;

5、 兑换方式:实体卡片和外包装,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兑换;

6、 配送要求:供应商直发商品免配送费,仓发商品京、津、冀、鲁地区满99元免配送费,其他区域满199元免配送费。不足免运金额的,可选由慰问卡额度支付配送费。

2.对供应商基本要求:

2.1 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必须向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中心报名,并提供要求的资质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3.供应商报名

3.1供应商须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平台”先行注册(平台访问地址:http://cgzx.pkufh.com/bcp/login/login?redirect=%2F)。平台注册的相关问题咨询:赵海廷,电话:188*****170(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教学视频:*****.html%EF%BC%89">https://www.pkufh.com/Html/News/Articles/*****.html)

3.2供应商须在公示期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上午10:00前,将供应商资质(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格预审资质的相关资料上传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未在线上报名或线上报名材料最终审核未通过则报名无效。 供应商需在2025年1月20日上午10:30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中心递交纸质版比选材料,逾期无效。

3.3资格预审资质要求(资质需加盖公司公章):

3.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3.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

3.3.3.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备案

3.3.4.法人授权书:授权书需法人签字;授权书后附法人、授权参会销售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需包含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且授权时间不可少于1年,出具授权代表在本企业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5.供应商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内容需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内容。

3.3.6.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

3.3.7.制造商全套资质证明

3.3.7.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3.7.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表

3.3.8.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供应商做售后,则要出具原厂授予供应商的售后授权,同时出具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附在产品彩页之前)

3.3.9.附有技术参数的正规印刷设备彩页

3.3.10.计量器类器具需要提供:

3.3.10.1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3.10.2 国产: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3.11.压力容器类设备必须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12.如涉及与设备配套使用的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需提供厂家出具的专机专用说明及耗材/试剂的全套资质

4.比选时间及地点

4.1本次比选不再另行组织会议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5.1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74号(北门);

5.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老师 ********

5.3电子邮箱:CGZX@pkufh.com

6.本项目比选结果将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不再进行公示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中心

2025年1月14日


附件一

表1 采购论证项目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论证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和产地

保修服务类型

服务期

单价

备注
































总价:





最终成交价: (此项由供应商论证会现场填写)

以上材料均需按要求每页加盖公章。

附件二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及招投标

廉洁协议书

1736903196342.jpg项目名称:

1736903196407.jpg医院招标投标办公室(甲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1736903196372.jpg投标供应商(乙方):

为加强医院廉政建设,规范采购及招投标的各项活动,保证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护国家、医院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约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承诺

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在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以及履行中标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医院等有关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医院介绍投标人,或者其亲属参与相关项目投标。

(三)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提供方便。

(四)采购及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五)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任何信息及细节问题。

(六)须及时将采购及招标结果在医院内网公开,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第二条 乙方的承诺

在投标过程和中标后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与甲方应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投标和履行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医院等有关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提供方便。

(三)不单人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四)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五)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一)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二)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采购及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四)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甲方项目投标资格1至3年等。

第四条 其他

(一)本协议书作为招标文件和中标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书应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发放,并在投标前签订,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投标供应商中标,应在采购及招投标档案中备案保存。

甲方:(部门盖章)     乙方:(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慰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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