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监理招标公告

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监理招标公告

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JSKJ[2025]0103

1.招标条件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迁高新备〔2024〕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宿豫区京杭运河七号桥北

2.1.2 项目规模:宿豫区京杭运河七号桥北,道路铺装、景观绿化、雨污水、室外亮化等施工,建设费用约922万元,费率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1%。

2.1.3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完成合同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监理费的30%,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70%,工程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清。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施工监理。招标内容: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维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5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7.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投标人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i.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 9:00至2025年1月21日 17:30;

4.2获取地点: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30*****866)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联系人:赵飞飞,咨询电话:0527-********/130*****866

4.3招标文件材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时携带材料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0时00分;

5.2开标地点为:宿迁高新区管委会2楼会议室。

5.3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 。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与江山大道交叉口

地 址: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魏婷林

联 系 人:赵飞飞

电 话:0527-********

电 话:0527-********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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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监理招标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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