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废电池、废油暂存转运项目批准公告

新建废电池、废油暂存转运项目批准公告

关于新建废电池、废油暂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议,我局已对张家口立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申请的《新建废电池、废油暂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3-*******

通讯地址: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审批文件附后)

附件: ******___111新建废电池、废油暂存转运项目_转自WPS.docx">******___111新建废电池、废油暂存转运项目_转自WPS.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电池 转运 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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