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事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事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事项)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7天)。
联系方式:020-********。
附件:1.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事项)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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