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江农机管理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声明
明江农机管理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声明
明江农机管理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声明
宁明县明江镇农业服务中心因保管不善,将明江农机管理站坐落于明江南街,证号为:宁国用(2001)字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明县明江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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