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江农机管理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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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江农机管理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声明

宁明县明江镇农业服务中心因保管不善,将明江农机管理站坐落于明江南街,证号为:宁国用(2001)字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明县明江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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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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