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保定市清苑区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清苑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11: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 下午:12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下载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下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田伟
项目联系电话 0312-*******
采购单位 保定市清苑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育红路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
项目概况
保定市清苑区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NJ2025-004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按国家规定具备备案证明或注册证;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下午12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下载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下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 http: //www. hebpr. gov. 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 http: //www. 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3、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现场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至时间前通过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应分开编制商务标(明标)与技术标(暗标), 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6、监督部门:保定市清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电话: 0312-*******,电子邮箱:/。7、质疑渠道和方式:采购人:保定市清苑区中医医院,联系人及电话:李田伟 03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清苑区中医医院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育红路41号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田伟

电 话:0312-*******

八、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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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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