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乡村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华安乡村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华安乡村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开发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华安乡村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开发项目,比选人为福建腾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安乡村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2、比选人:福建腾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比选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比选编号:FZJTC2025-001

5、项目规模:暂估金额约486.42万元

6、项目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7、比选范围及内容:华安乡村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开发项目。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供货要求、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8、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9、比选人控制价:本项目以486.42万元(暂估金额)作为概算价,概算价以第三方审计价为准。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的方式,按照概算价(审计价)×(1-成交下浮率)计取服务费签订合同,总价包干,上述总价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6%增值税。参选人下浮优惠率不得低于24.25%,否则报价无效。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参选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4 参选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选人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5 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未出现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参选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证明的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参选人电子单位公章。

四、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4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参选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参选文件。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参选人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enjoy5191.com)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参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参选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参选文件。

注: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参选保证金的提交

1、参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2.参选保证金的形式:参选人可以使用现金或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 应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参选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比选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参选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在比选保证金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比选保证金到帐情况,作为参选人是否按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的依据。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参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参选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全称:福建腾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

账号:9350 0301 0028 3789 21

②银行保函形式:参选人自行办妥银行保函手续,银行保函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银行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银行保函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参选人自行办妥担保保函手续,担保保函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担保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担保保函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须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参选人自理。

3.参选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电汇或银行转账、保函凭证的扫描件(加盖参选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参选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以下简称“参选保函”)的,需符合以下实质性要求:

a、参选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项目编号。

b、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4.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有效期一致。

注:若采用②、③种形式递交的参选保证金,中选人中选后接到代理机构电话2天内将保函原件递交或邮寄至代理机构。

5.参选保证金退还:

5.1参选人若采用现金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待公示期满后,比选人收到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参选人(中选候选人除外)。若因参选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再无息退还;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待合同签订(中选人需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比选人在收到中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中选人。

注:参选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收款收据、参选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退保证金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若参选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则无需提供。

5.2参选人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比选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参选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比选人按照比选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比选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向社会公开

5.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2)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参选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参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1时00分;参选人对比选文件等如有疑问请在质疑时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提问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

邮箱:fzjtzzfgs@126.com,电话:0596-*******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布;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

八、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月15日08:00:00至2025年1月17日17:30: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下载电子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比选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本比选项目电子比选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福建腾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国道南路26号科技园1幢1908室

联系人:小方电话:0596-*******

2、比选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

联系人:小袁电话:0596-*******

3、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福建,漳州市,芗城区,华安县,漳州,0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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