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安材料招标公告

2016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安材料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6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安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6年12月19日 08: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9日 08:30至2016年12月2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58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8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盛世城E栋12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6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安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6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安材料采购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890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6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安材料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 HBDL-JL16-C0018
2.3标段划分:HBDL-JL16-C0018/(1-2)
第一包:HBDL-JL16-C0018/1(招标控制价:342.4万元)

分局

货物
名称

交货地点

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双辽管理分局

波形梁护拦

双辽管理分局机关及属段管理处

热镀锌,再喷塑,含全部配套螺栓、垫片

100


波形护栏立柱

热镀锌,再喷塑

100


柱式轮廓标

热镀锌,再喷塑

8000


焊接网隔离栅

热镀锌,再喷塑

10000

平方米

刺铁丝钢立柱


5000


刺铁丝隔离栅

热镀锌

20


防眩板


3000


波形护栏板防阻块

热镀锌,再喷塑

3000


防眩网

4米*1米/片,热镀锌,再喷塑,含全部配套螺栓、垫片

5000


第二包:HBDL-JL16-C0018/2(招标控制价:242.1万元)

分局

货物
名称

交货地点

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白城管理分局

波形梁护拦

白城管理分局

热镀锌,再喷塑,含全部配套螺栓、垫片

10


波形护栏立柱

热镀锌,再喷塑

8


防眩板

-

1000


钢制防眩网

4米*1米/片,热镀锌,再喷塑,含全部配套螺栓、垫片

1000


松原管理分局

波形梁护拦

松原管理分局机关及属段管理处

热镀锌,再喷塑,含全部配套螺栓、垫片

120


波形护栏立柱

热镀锌,再喷塑

30


防眩板


12000


柱式轮廓标

 

6000


柔性护栏间隔保持件

 

2000


防阻块

热镀锌,再喷塑

4000


防眩网

4米*1米/片,热镀锌,再喷塑,含全部配套螺栓、垫片

500


防眩网托架

热镀锌,再喷塑,含全部配套螺栓、垫片

700


2.4具体构造、规格尺寸、技术参数、质量要求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通用图》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需方要求,按批次运输,每批次在需方提出需求后5个日历日内运到。
2.7资金来源:高速公路通行费100%。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200万元。
3.5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或销售公路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材料(必须包含护栏板)的企业。
3.6投标人所投的主要产品:
(1)波形梁护栏(含护栏板、立柱、防阻块、螺栓)、隔离栅必须具有:①交通运输部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对应的检测报告(必须在官方网站http://www.testc.com.cn/上可查询到,查询不到或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②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颁布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及对应的检测报告;①、②满足任意一项即可。开标时应将提供合格证及对应检测报告原件,未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
(2)活动护栏必须具有:①交通运输部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对应的检测报告(必须在官方网站http://www.testc.com.cn/上可查询到,查询不到或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②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颁布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及对应的检测报告;①、②满足任意一项即可。同时具有实车碰撞试验报告(应依据《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B05-02-213)进行检测,分别对中型货车、中型客车、小客车进行实车碰撞,碰撞等级为A级(160KJ),最大横向动态变形值不超过1米)。同时提供无侵权承诺函(正在被起诉尚未结案阶段视为侵权)。开标时应将提供合格证及对应检测报告原件,未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人所投的其他产品需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开标时应将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未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
3.7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如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批次所有货物,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除支付检验费用外还另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如中标人提供货物经招标人检验累计3次质量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最多能在1个合同包中标。
3.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具备至少一项用于高速公路类似交安设施材料供货业绩,其中波形护栏板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200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开标时应提供合同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未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1.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具备至少一项高速公路类似交安设施材料供货业绩,其中波形护栏板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200吨,投标人对其他经销企业的业绩无效。(提供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4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8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盛世城E栋1218室
联系人:孙经理 高经理
电话:****-********

标签: 材料 交安 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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