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一、披露问题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郴州市资兴市兴垅石材有限公司、国泰矿业有限公司、旗滨硅业有限公司等12家露天矿山越界开采127亩,非法破坏林地159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5亩。

二、整改目标

越界开采、非法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生态修复到位;关闭退出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到位、设施拆除到位;规划保留矿山依法办理采矿、用林等许可手续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理论与实际结合,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到实处;组织集中观看 2022 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对标对表、深刻反思,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全市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

(二)查明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资兴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资兴市兴垅石材有限公司等 12家露天开采矿山占用破坏林地及超深越界开采情况逐一检测核实,精准掌握所有矿山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按照“一矿一策”要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查处整改措施,明确时限。

(三)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和资兴市林业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核实的超深越界开采、非法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达到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治理,落实生态修复责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拿出生态修复资金,落实好生态修复治理责任。同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按照“应赔尽赔”的要求,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主体矿山企业履行赔偿到位。拒不赔偿整改的,依法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

(五)举一反三,完善生态制度建设。始终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于矿山开发全过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建设制度,持续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于规划保留的矿山,要依法依规为企业办理采矿、安全生产、用林等相关审批许可,在绿色矿山方面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帮扶指导,确保合法保留矿山能够依法依规生产。对于关闭退出矿山,坚决做到采矿许可证注销到位、设施拆除到位、生态修复到位。

(六)执纪问责,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由资兴市组织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如有违纪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开展追责问责。

四、整改成效

(一)查明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2023年3月,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林业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越界开采和非法破坏林地进行全面核查。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所对12家露天开采矿山是否存在非法越界开采问题进行了实地测量核查,经核查发现,资兴市民基建材有限公司金鑫采石场存在越界开采300平方米,资源量为360吨;资兴市兴垅石材有限公司兴垅采石场越界开采112亩,资源量为318.8万吨。资兴市林业局委托郴州市森之歌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12家露天开采矿山是否存在非法破坏林地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并逐矿出具了鉴定意见书,根据核查结果显示,12家非煤矿山非法破坏林地共230.03亩(其中商品林171.04亩、公益林58.99亩),已处罚面积177.50亩,未处罚面积52.53亩(其中商品林36.2亩、公益林16.33亩)。主要涉及兴垅石材有限公司34.71亩(其中公益林8.84亩)、国泰矿业有限公司0.92亩、旗滨硅业兰市石英岩矿8.1亩、元亨矿业有限公司20.85亩、范仙岭石材有限公司7.4亩、民基建材有限公司25.75亩、昌和碎石有限公司47.88亩(全部为公益林)、百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2.96亩、金山采石场7.37亩(其中公益林2.27亩)、磊源石材有限公司25.14亩、宏诚采沙场28.95亩。结合核查结果,资兴市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4月29日印发了《资兴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一矿一策”实施方案》,并按要求上报。

() 严肃问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已整改到位。资兴市林业局对资兴市国泰矿业有限公司、资兴市范仙岭石材有限公司黄婆山采石场、资兴市宏诚矿业有限公司七里乌石采沙场、资兴昌和碎石有限公司德兴采石场、郴州市元亨矿业有限公司彭市杨头冶金用石英岩矿、资兴市州门司玻璃用石英矿、资兴百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木分采石场、资兴市民基建材有限公司金鑫采石场、资兴市磊源石材有限公司磊源采石场等9家存在非法破坏林地问题的矿山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企业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罚金并结案;资兴市兴垅石材有限公司存在越界开采和非法破坏林地问题,资兴市森林公安局于2023年4月2日对该公司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刑事立案侦查, 2024年7月29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刑事判决书》(〔2024〕湘1081刑初19号),对6名股东分别追究了刑事责任。资兴市林业局和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分别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索赔。资兴市纪委监委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1人,政务撤职、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

(三)强化治理,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已整改到位。规划保留的6家矿山中均按要求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并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关闭退出的6家矿山,资兴市政府依法作出关闭决定,均已完成设备拆除,其中5家已注销采矿许可证,并按要求完成了生态修复任务,12家矿山总面积约500余亩。剩余郴州市元亨矿业有限公司彭市杨头冶金用石英岩矿采矿许可证注销事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办理中。

(四)规范管理,依法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规划保留的6家矿山中,已取得采矿许可手续的有资兴市州门司玻璃用石英矿和资兴市金山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金山采石场两家。剩余资兴市民基建材有限公司金鑫采石场、资兴市盈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忠新型环保砖厂、资兴百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木分采石场和资兴市磊源石材有限公司磊源采石场等4家需办理延续或出让手续的矿山,资料均已齐全,正在抓紧推进;林业部门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已对6家矿山企业分批次办理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保障了企业用林需要。根据《湖南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将资兴百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木分采石场、资兴市佳泰矿业有限公司兰市玻璃用石英岩矿(即资兴市州门司玻璃用石英矿)和资兴市金山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金山采石场等3家规划保留的矿山移出了绿色矿山名录。需待本次问题整改销号完成和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投产一年后,方具备申报绿色矿山的条件,届时将督促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时重新申报绿色矿山。

(五)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矿产资源违法动态巡查制度及违法线索举报机制。在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布违法线索举报电话,重点矿区设置了公示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突出超深越界监管、生态修复义务履行等重点内容。并制定出台了资卫检办〔2023〕1号文件《资兴市违法违规采矿问题专项整治“双零”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属地乡镇(街道)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自然资源、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资自然资发〔2024〕15号)加大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对非法开采行为“快反应、严处置”,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用制度抓长远、管长效,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着力堵塞工作漏洞,完善长效监管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确保资兴市矿业秩序规范健康发展。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属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

联系地址: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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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整改 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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