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余村标准型厂房屋面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耕余村标准型厂房屋面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锦丰镇耕余村标准型厂房屋面更换工程招标延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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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丰镇耕余村民委员会的标准型厂房屋面更换工程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村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2、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锦丰镇原三兴拆船厂。
(2)工程规模:面积约3000㎡彩钢板屋面更换工程,暂估价17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12.29―2017.1.2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个标段,屋面更换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明确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报名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报名期间,否则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6、请申请人自行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网上建设工程栏目“为您服务”中下载投标报名申请书、申请书要求资料及资格预审文件并填报装订成册,于2016年12月20日17:00时前到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北楼一层110室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书(打印)和要求的相关资料。
7、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8、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3号(锦丰镇锦绣路与创业路交界处)。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0日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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