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重庆市潼南区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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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保险服务-人寿保险服务 需求描述: 项目服务需求 注:本篇中的项目服务需求全部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名称、数量 重庆市潼南区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参保人员:4010人(以2025年1月,采购人实际发放人数为准) 二、理赔金额 (一)保险金额: 1.意外身故、残疾给付:*****元; 2.意外医疗费用补偿:5000元 ; 3.意外住院津贴:9000元; 4.在飞机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元; 5.在火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元; 6.在轮船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元; 7.在汽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元; 8.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 :*****元。 (二)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害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规定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方式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的标准,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一级给付比例100%;二级给付比例90%;三级给付比例80%;四级给付比例70%;五级给付比例60%;六级给付比例50%;七级给付比例40%;八级给付比例30%;九级给付比例20%;十级给付比例10%。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支出的费用,对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按 80%的给付比例给付补偿金,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500.00元,全年最高累计金额5000元。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根据实际住院天数给予50元/日的住院津贴补贴,每次绝对免赔3天,每次最高赔付30天,住院延长津贴给付日数3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展开 | ¥50 | 4010(人/年) | ¥****** |
标签: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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