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组抽样用车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组抽样用车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组抽样用车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6年12月19日11: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19日11:43至2016年12月19日11:43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11:43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编号:豫财竞谈-2016-2089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委托,就其抽样用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样用车租赁项目,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本项目预算: 5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均为无效谈判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16年12 月19日-2016年12月21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具备轿车租赁业务),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分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提供最新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6、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谈判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用车 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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