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省分公司关于成都阿坝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的招商公告
中国四川省分公司关于成都阿坝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的招商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成都阿坝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为与投资者进行有效的市场沟通,并探讨商业合作机会,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截至2024年11月14日),单位:元
序号 | 债权名称 | 所在地 | 本金 | 利罚息 | 担保情况 |
1 | 成都阿坝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 | 142,219,623.00 | 53,142,883.88 | 1、成都阿坝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金鱼街18号的宾馆、酒店配套用房,即启雅尚酒店,面积*****.3平方米。2、成都阿坝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7年5月19日期间所有应收账款,于2017年6月7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质押登记。3、成都启雅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7年5月19日期间所有应收账款,于2017年6月7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质押登记。4、由银袁冬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 | 四川万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元市青川县 | 23,772,602.83 | 12,785,878.85 | 1、四川万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青川县白家乡松盖村四社6400亩林权及其上林木、青川县白家乡松盖村一组3700亩林权及其上林木、南郑县福成镇何五岭村安家湾组3616亩林权及其上林木,南郑县福成楠木树村蔡家沟大元九龄居民组、南郑县福成楠木树村茶叶湾居民组、南郑县福成楠木树村土墙坪居民组5516亩林权及其上林木;南郑县福成聂家湾村柿子坝陈家坪居民组4274亩林权及其上林木提供抵押担保,林权面积合计*****亩 ; 2、珙县名盛木业有限公司以四川省珙县珙泉镇洛旺村的林权及其上林木;四川省珙县恒丰乡林权及其上林木;四川省珙县底洞镇林权及其上林木;四川省珙县上罗镇后营村林权及其上林木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合计3910.90亩。 3、杨卫以四川万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9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663.2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4、邹胜以珙县名盛木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45万元)和彭楠涛以珙县名盛木业有限公司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5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5、成都德雅精工木业有限公司、杨卫、邹胜提供保证担保。 |
3 | 成都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19,990,000.00 | 6,162,128.9 | 1、成都博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青羊区鼓楼北二街36号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2560㎡ 2、成都博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锦江区总府街1号的房产抵押 3、成都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龙泉同安街道办事处圣景路的*****.17㎡的住宅用地。 4、成都第三大街咖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锦江区滨江东路39号的3944.69㎡的商业用地 5、林桂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4 |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19,653,000.00 | 10,571,647.1 | 1、成都博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青羊区鼓楼北二街36号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2560㎡。 2、成都博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锦江区总府街1号的房产抵押 3、成都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龙泉同安街道办事处圣景路的*****.17㎡的住宅用地 4、成都第三大街咖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锦江区滨江东路39号的3944.69㎡的商业用地 5、林桂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特别提示:本次拟处置债权为我司以上债权享有的权利及其从权利,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实际金额以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推介资产作适当调整。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招商内容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本次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
联系人:晏经理、雷经理
联系电话: 028-********、028-********
邮件地址: yanchengming@coamc.com.cn;leizhongyu@coamc.com.cn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银大厦30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28-******** (我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5年1月14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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