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城区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的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咸安区城区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的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安区城区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的劳务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排名前四名确定为中标单位。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2025-BZXZF-001;
(二) 项目名称:咸安区城区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的劳务分包工程。
(三)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21组。
建设规模:约*****.47㎡。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墙体粉刷约******㎡,墙面、地面贴砖约*****㎡,水电安装、防水、照明、木工等。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
(四) 最高限价:含含水泥、砂、管材、防水材料、石膏板、龙骨架、油漆等辅料,含税劳务分包综合单价的控制范围(450元/m2≤X≤550元/m2)。
(五) 基本内容:
我司承接的咸安区城区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工程的劳务分包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安装、瓷砖铺贴、防水、墙体粉刷、木工等及分包工程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达到竣工交付标准的所有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
(六)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60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七) 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相关要求,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施工劳务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有建筑装饰施工或劳务分包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本次招标属于企业内部经营活动,所有解释权归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
(二) 获取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
(三) 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社保证明)
2. 三合一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15时0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
采购方电话:0715-*******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昊天建材城 9 号楼 2 楼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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