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装备数据采集与赋能应用项目》采购公告

《某型装备数据采集与赋能应用项目》采购公告

《某型装备数据采集与赋能应用项目》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型装备数据采集与赋能应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07-W102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信息交互操控终端

/

详见第二部分

39

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市丰台区

2

装备数据采集设备

/

10

3

基于GIS的态势监控与行动引导系统

/

1

4

路由器

15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83.56万元。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83.56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不得违法分包;

(十)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提供注册信息截图,装备类项目采购除外);

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武器装备生产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的延期公告)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陈助理,********139*****134)。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武器装备生产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盖章复印;

8.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盖章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线下领取。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2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

(三)提交样品数量:/。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主任、黄助理

办公电话:010-********、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010-********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5年1月14日

,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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