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四期设计第二批
金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四期设计第二批
项目名称: | 金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四期)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 联系人:金燕 电话:137*****259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系人:叶生威 电话:159*****043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项目实施范围的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踏勘调研、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以及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的不违反国家相关标准的各项设计需求(如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物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BIM建模需求等),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 | ||
招标规模: | 计划对320个左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加装污水处理设备和5.8万米左右管网建设改造。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金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四期)设计第二批 | 标段(包)编号: | A******08000072*****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400,8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5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或更近)的社保缴费凭证【注:①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②若投标人为高校设计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如为主管高校事业单位编制的,相应人员须提供主管高校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同时提供由主管高校人事处盖章的人事文件或劳动合同证明。③退休人员(须65周岁以下)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应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7外省企业中标后15日内须出具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1-15至2025-02-17,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2-18,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1-15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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