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招商合作的公告
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招商合作的公告
为充分利用我司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快速高效落地实施,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现就该项目招商合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业主: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岳池县属国有企业)
(二)基本情况:在全球推动绿色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能够有效减少传统燃油汽车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但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等问题局限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我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致力于完善充电设施网络,解决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等后顾之忧,已在荣耀城、明军大酒店、低坑瀑布建设20把充电枪(功率≥60kw/枪)。下一步,拟通过招商合作的方式在岳池县城区东湖公园、龙湖公园、运动公园、体育馆及A级景区等人口密集、车流量大的点位建设投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二、合作内容
(一)合作商出资购买我司已建20把充电枪(地点位于:荣耀城、明军大酒店、低坑瀑布)20年运营管理权,购买费用按充电桩及所有配套设施的实际建设成本(含我司融资利息)支付。后期运营商接管充电桩并运营后,我司按照招商合作公告“利益分配机制”提取运营服务费收益。
(二)合作商按我司要求出资新建70把充电枪(直流快/超充枪,功率≥60kw/枪)并完善下火线路、箱变、雨棚、道闸、围栏、监控等配套设施设备,建成充电桩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岳池县充电桩相关管理办法。2025年1月28日前,该项目进场实施;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70个充电枪建设及投运任务,并接入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
(三)合作商根据市场需求经我司同意后,可在我司现管理的城区所有停车位上合理布局新(改)建充电桩,分成比例另行约定。
三、招商条件
(一)运营资质:合作商为经登记注册的合法独立法人单位;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范围含有电动汽车充电运营服务相关内容;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无严重违法、违规和违约记录。
(二)施工资质:合作商或其所选择的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级别的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力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管理能力:合作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保障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具有成熟的管理、运营制度,丰富的行业经营经验;具备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突发情况等管理能力。
(四)该项目鼓励同时具备“三、招商条件”(一)(二)款资质条件的企业或相关联合体参与招商竞选,报名以运营资质企业为主体。
四、合作模式
(一)合作期限:暂定为20年。
(二)合作方式:我司负责项目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合作商负责项目出资建设、运营或购买经营权,并承担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环保、安全等责任。
(三)利益分配:前10年我司按一定比例(15%起,具体以招商洽谈为准)提取运营服务费;第11年开始我司在前10年提取运营服务费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5%。我司不承担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产生的人力、设施设备采购、升级改造、点位部分电损等一切运营成本,运营服务费分成按季度结算。中选合作商接管我司前期建设的20把充电枪运营后,其利益分享机制按照以上标准执行。我司配合中选合作商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到位奖补资金双方按运营服务费分成比例进行分成。
(四)成立公司:中选合作商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在岳池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如本地企业中选,无需成立新公司),由该公司履行中选合作商与我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中选合作商就该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双方合作期限内,新成立的公司享有我司现管理的城区占道停车位充电桩建设运营唯一合作权。
五、退出机制
(一)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20年,期满后在提高服务费分成比例的前提下原合作商享有优先合作权。
(二)合作期限内,合作商变更该项目场地经营性质、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
(三)合作结束后,现有的资产归我司所有。
(四)若因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在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合同终止事宜。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08:30至2025年1月20日15:00
(二)缴纳保证金:意向合作商需在2025年1月20日15:00前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岳池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响应保证金******.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公司名称: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岳池银城南路支行
开户账号:226*****040******
(三)提交报名资料:意向合作商需在2025年1月20日15: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包含但不限于运营资质及施工资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相关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招商及其它资料由报名合作商自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81*****111
邮 箱:*********@qq.com
七、竞选程序
2025年1月20日16:00,请报名合作商安排专人(提供营业执照、运营资质及施工资质等资质材料、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法人身份证明、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招商合作承诺函,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至岳池县天羿金融中心18楼岳池发展建设集团大会议室,进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合作洽商(若未按时在2025年1月20日16:00前到场,视为放弃本次合作),在满足招商基本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以提供给我司的运营服务费分成比例最高者,择优选择合作商(我司的运营服务费分成比例从15%起,报名合作商每次竞价上浮运营服务费分成比例不低于1%,上浮比例最高者中选;若本次报名合作商仅1家,则该合作商直接确定为我司合作单位;若多家合作商出现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我司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选次序)。
现场竞选结束后,中选合作商需次日起3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若因中选合作商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我司将不退还响应保证金;之后,我司将以运营服务费分成比例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合作商,递补合作商接到通知后,需次日起3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若因递补合作商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我司将不退还响应保证金,以此类推。
与我司签订合同的合作商,其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达成合作的,待我司与中选合作商签订合作合同后,响应保证金无息原账户退还;中选合作商的履约保证金在70把充电枪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无息退还。
特此公告。
附件:1. 合作洽谈报价表
2. 招商合作承诺函(模板)
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标签: 充电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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