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器材采购公告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器材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同意采购消防器材一批,为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增加相关采购的透明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采购。为规范采购行为,特制订本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人: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编号QZSYY2025-1-15-1)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消防器材
(二)采购最高限价:总预算价*****元
含运输、安装、发票等一切费用。
(三)数量:见附件
(四)采购方式:医院自主采购(参照询价采购)
1、采购清单:见附件
2、清单内容必须全部满足。
3、消防产品合格证需提交采购人备案(防烟面具、灭火器必须提供)。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所有产品生产时间在2024年12月1日之后。
6、安装完成时间2025年1月25日前,验收合格。
7、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总金额的10%收取,在签订合同前交到采购人账户,不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三、评标
1、报价:标书报价作为参考,现场一次报价,最终以现场报价为准,须报单价。
2、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现场报价最低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合同要求及支付方式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一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正常使用3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隐瞒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
9、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六、现场报名
1、时间: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851-********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标时请提供标书一份,参考不限于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1)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报价函;4)产品及生产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5)产品注册证、技术说明书、彩页;6)产品其他单位合同(有价格)或发票复印加盖鲜章; 7)售后及服务承诺;8)信用记录承诺书;9)其他相关材料等。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月15日
标签: 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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