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场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田径场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径场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田径场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 2025-JLPFZZ-G1004

2.3工程特征:田径场现有照明设施老旧,照度较低,无法满足夜间依托场地组织练习、集会及文体活动需求。拟参照国家《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2016),按照专业场馆照明照度设计要求,升级改造照明系统。

2.4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某指定地点。

2.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①照明灯具安装,按照4角4杆的基本照明布局,在田径场4角合适位置分别安装1套25米高LED照明灯,照亮足球场及塑胶跑道区域,模拟平均照度不低于150Lux。②供电线路敷设,从田径场东西两侧配电柜,敷设专用铜芯电缆至四个照明系统专用配电箱。③控制系统配置,配置智能断路器和通讯模块,实现灯具的定时开启和关闭、远程控制、实时监测、线路故障预警、漏电自检等功能。估算价:78.******万元。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竣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70万以上,且合同内容包含20米及以上高杆灯的施工业绩{合同协议书[提供首页、合同标的和金额页、显示工程内容为20米及以上高杆灯的关键词页(若合同中未体现20米及以上高杆灯,可由甲方单位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落款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3.3人员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5.4“某设施建设领域违规企业”中的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5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1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5.2 地点:网上申领。

5.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格式详见附件1)

5.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6 未被列入本公告3.5.1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3.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5.3.8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5.3.9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4 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无需致电)。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cgs******@163.com 。

注:投标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时,请同步填写附件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并随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河南省郑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 现场踏勘

8.1 现场踏勘时间: 2025年 1 月 22 日10:30集合。

8.2 踏勘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8.3 联系人:付助理员

8.4 联系电话:0371-********152*****916

8.5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现场踏勘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 系 人:付助理员、冯助理员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152*****916135*****507

项目监督人:崔老师

办公电话: 0371-********

移动电话: 156*****858

某单位

2025年 1 月 14 日

,河南,郑州市,郑州,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系统 升级改造 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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