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抑尘喷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抑尘喷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委托,就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抑尘喷雾车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码: 【2016】100号
2.2项目预算价:950000元。
2.3项目名称: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抑尘喷雾车采购项目
2.4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项目内容: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抑尘喷雾车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6交货时间:签订正式合同后根据采购方需求具体确定。
2.7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地 点: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金源阁小区2单元401室
联系人: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金源阁小区2单元401室)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4)2016年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投标单位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
(5)2016年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的纳税凭证;
(6)2016年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公司缴纳的社保凭证(社保中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原件核查后返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经营企业需持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原件核查后返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会议室。
5.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之一进行交纳。
开户单位: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运城支行)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壹万玖千元整,项目编码:(【2016】10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地 址:运城市空港南区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东中环路南内环东街口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131*****05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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