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5年春节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25年春节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拟进行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医院需求,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医院职工提供2025年春节节日慰问品,其中,采购500元/份、300元/份两类(以我院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类(如水果、奶制品、饮料、生鲜菜品、冻品、包装食品等)、日常用品类(洗浴护理用品、清洁工具、家用纺织品、家庭清洁用品等)、粮油类(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家用电子产品类(厨房电器、烹饪电器等小型家居电子产品等)。所有食品类及粮油类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在供货日期之前的3个月之内。

二、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提供营业执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所经营的产品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提供投标人单位法人和授权人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文件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谈判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人请参考项目内容和资格条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密封递交,并在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

2、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因投标文件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本公告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

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时提供);

3、投标响应内容。

4、报价单(现场有多轮报价,附件一报价单请自行打印盖章)。

5、投标文件每页都需加盖公章。

四、定标办法

1、谈判报价

由医院职工代表谈判小组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现场进行价格谈判,每100元报价对应的实际可消费金额(例如,报价100元但可提供120元价值的商品),实际可消费金额最高的前6家或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6家的,可按实际符合供应商提供春节礼包样品,进行样品现场投票。

2、样品现场投票

2.1供应商根据实际可消费金额按以下要求配备样品1份,附物品清单1份(1份贴在礼包上,另外两份单独成册交谈判小组,需加盖公章)内容含礼包名称、品名、单价、数量;(实际可消费金额=供应商报价,如供应商报价100元可消费金额120元,则提供春节礼包500元档A礼包需提供600元价值的商品,以此类推。)

项目名称

礼包名称

具体要求

春节礼包500元档

500元档A礼包

必须包含米、面、油,其他应结合春节传统节日风俗习惯提供节日的物品。

500元档B礼包

结合春节传统节日风俗习惯提供节日的物品。

春节礼包300元档

300元档A礼包

必须包含米、面、油,其他应结合春节传统节日风俗习惯提供节日的物品。

300元档B礼包

结合春节传统节日风俗习惯提供节日的物品

2.2评审小组和职工代表针对供应商递交样品情况进行投票表决,按照“票高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当出现票数相同无法确定时,去除票低者进行二次投票。医院职工代表由院工会委员及工会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和职工代表四分之三及以上参与投票为有效。

2.3成交供应商提供样品进行封存,其他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自行取回,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取回样品,院方将作为废品处理。

4、供应商在投票前将样品送至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州后街院区4楼院办室。

3、若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无效。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所需的货物价、包装费、运至目的地的运输费、送货上门的一切费用、仓储费、检测费、人员工资、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及售后服务、税金、招标采购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在成交供应商提供每个价格档次内(500元档和300元档)职工可以选择A礼包或B礼包“二选其一”,且必须由其本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招标人的最终实际数量分配,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3、成交供应商根据院方提供数量3日内送货至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任意指定地点。另外,为更好的方便退休职工,对于职工有自主提货需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实际可消费金额制作提货券(卡),方便职工使用,并可在所属连锁门店更换等价值的商品,可参与店内任何促销活动,享有活动价及活动优惠(不得限制使用次数、最低消费金额及使用时间)。

3、退出机制

3.1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3.2成交供应商有重大违约情形,如货物质量出现安全问题;食品的保质期相对较短,不能满足需要的;不能够长久稳固可以持续更新商品供给等,医院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医院接到投诉较多达到10%,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时间安排

1、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中午12点。

公示期内无异议,本院将按照该公告进行谈判。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6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亳州市华佗中医院院办室(州后街7号)

3、谈判时间:2025年1月17日16点。

4、样品现场投票时间:2025年1月18日15点

七、开标地点

亳州市州后街7号亳州市华佗中医院1号楼四楼会议室

注: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华佗中医院

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0558-*******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州后街7号


附件一: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25年春节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报价单

(第 轮报价)

投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实际可消费金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

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春节职工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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