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投资项目代码2412-4060-04-01-93868
投资项目名称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立交至规划纵四路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66994.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1.佛罗路一期工程路线总体呈西向东走向,西起与规划纵四路平交口处,线位基本沿规划线位、沿汾江河北岸紧贴汾江河道堤防背水侧坡脚线布线,东至汾江路与现状佛罗路交叉处,路线全长2.595km。本项目同时在佛山大道(跨汾江河节点)主桥两侧设置两条匝道衔接至站前南路,承担佛山高铁站集散功能。项目包含新建中桥1座、匝道桥2座、平交口实施5处等。佛罗路设计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型)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佛山大道(跨汾江河节点)主桥两侧新建匝道为单向双车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项目建安费约2.79亿。2.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综合、交通、监控、照明、景观环保、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勘察设计。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综合、交通、监控、照明、景观环保、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勘察设计。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上述招标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综合、交通、监控、照明、景观环保、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专题研究(如有)、详勘、定测、物探、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预算及工程量三级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管线迁改设计、用地红线图编绘(包含坐标转换)、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工期(交货期)(单位:日历天)1385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4,25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数量如为2家的,1家承担工程设计工作,1家承担工程勘察工作;联合体如为3家的,1家承担工程设计工作,1家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1家承担工程测量工作。[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一、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相应分工的勘察成员须对应满足)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为设计成员须满足)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的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含备选,如有)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的牵头人委派)4.1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除6.5款以承担设计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其它条款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6.4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6.5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的牵头人提供)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以两者较晚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少于2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9.在“信用中国”网站(h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0.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1.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
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5.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tyrz.gd.gov.cn/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jy.ggzy.foshan.gov.cn%2FTPBidder%2FloginSS.aspx&client_id=gdrz_fsggzyjy),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月14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8日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8日09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 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时间2025年2月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具体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501单元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57-2999805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陈工联系电话0757-86283490-807/803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7-823913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质量要求、安全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7..本项目招标条件:(1) 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2)本招标项目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4〕16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8.标段(包)名称: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9.项目编号:GC2025(SZ)XZ000110.勘察设计服务期1385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设计周期105日历天,施工期550天,缺陷责任期730天。(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000元。12.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分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1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14.招标公告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附件2:评标办法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15.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相应分工的勘察成员须对应满足)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为设计成员须满足)3.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数量如为 2家的,1家承担工程设计工作,1家承担工程勘察工作;联合体如为 3家的,1家承担工程设计工作,1家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1家承担工程测量工作。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的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以两者较晚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的是承担设计的牵头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少于2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
(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5)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1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备选人0~1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推荐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2)商务文件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3)投标报价相同的,以信用评价(设计单位)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确定原则,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AA级投标人、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4)信用评价(设计单位)等级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6)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a.投标人名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的规定,且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 项规定。(14)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 项规定。(7)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含备选,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①。(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文件: 50 分商务文件: 30 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20分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 /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确定本项目评标基准价:方法一:以合理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合理平均值=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k),从10%~15%中以0.2%为一档等差增序排号,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方法二:以综合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评标基准价=(A+B)/2。(1)A值=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k),从10%~15%中以0.2%为一档等差增序排号,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2)B值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报价文件得分的计算。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小于风险控制价时,则以风险控制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注:k四舍五入精确至0.01%,其他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分阶段进行详细评审1.第一阶段评审:对所有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并被判定为有效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总得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80%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2.第二阶段评审: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3.特殊情况:(1)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且≤7个时,不再分阶段评审,直接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2)当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人<3个时,应当选取第一阶段总得分排序前三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3)当出现多个投标人得分相同,导致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
2.2.4(1)技术建议书50分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设计思路及工作方案(10分)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设计思路、工作方案在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得9.5分;【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10分)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在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得9.5分;【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工程造价控制措施(10分)根据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及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在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得9.5分;【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勘察设计阶段服务措施及后续配合服务措施(10分)根据勘察设计阶段及后续配合服务措施在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得9.5分;【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根据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在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得9.5分;【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2.2.4(2)商务文件30分类似项目业绩(5分)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分;2. 在此基础上,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以两者较晚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的牵头人提供)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少于2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每增加1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项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5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的牵头人提供)完成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获得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情况:1.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项得2分;2.获得过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5分】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2)国家级(含部级)奖项以国家、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奖项以省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协会(学会)颁发的证书,则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
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否则不予计分;(3)处于公示期间的奖项,不得计分。
诚信状况(10分)按照本次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即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以承担设计的牵头人为准))的信用评价等级高低划分档次,最高级为第一档,得10分;次高级为第二档,得7分;以此类推划分四档,每档分差为3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提供对应的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2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以两者较晚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少于2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项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获奖(2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获得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情况:(1)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项得2分;(2)获得过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2分】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2)国家级(含部级)奖项以国家、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奖项以省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复印
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协会(学会)颁发的证书,则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否则不予计分。(3)处于公示期间的奖项,不得计分。
其他管理人员(6分)(1)路线分项负责人:1人。☑技术职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2)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技术职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3)桥涵分项负责人:1人。☑技术职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4)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本评分项满分6分】注:①上述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工程互相兼任。②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2.2.4(3)评标价20分1.评标价得分计算:|PQ|评标价得分:M=N-100 × ×FQ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20分;P(元):投标文件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Q(元):评标基准价;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F1,F1值由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0.4至0.8(以0.05递增)中随机抽取产生。当P≥Q,F=F2=2F1(F2至少大于等于2倍F1)。2.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7款规定实施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如有)。注: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412-440600-04-01-938868
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
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

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
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资格后审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立交至规划纵四路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

财政资金:66994.0000 万元
1.佛罗路一期工程路线总体呈西向东走向,西起与规划纵四路平交口处,线位基本沿规
划线位、沿汾江河北岸紧贴汾江河道堤防背水侧坡脚线布线,东至汾江路与现状佛罗路
交叉处,路线全长 2.595km。本项目同时在佛山大道(跨汾江河节点)主桥两侧设置两
条匝道衔接至站前南路,承担佛山高铁站集散功能。项目包含新建中桥 1 座、匝道桥 2
座、平交口实施 5 处等。
招标范围及规

佛罗路设计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型)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 60km/h,双向六
车道;佛山大道(跨汾江河节点)主桥两侧新建匝道为单向双车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
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项目建安费约 2.79 亿。
2.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综合、交通、监控、照明、景观环保、其他
附属设施等的勘察设计。
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里程范围的路线、
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综合、交通、监控、照明、景观环保、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勘察设
计。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上述招标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综合、交通、监控、照
明、景观环保、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
(含技术设计,如有)、专题研究(如有)、详勘、定测、物探、施工图设计、概预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预算及工程量三级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
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管线迁改设计、用地红线图编绘(包含坐标转换)、征地拆迁
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385
4,250,000
是;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
体成员数量如为 2 家的,1 家承担工程设计工作,1 家承担工程勘察工作;联合体如为 3
家的,1 家承担工程设计工作,1 家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1 家承担工程测量工作。[注:
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招标内容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
天)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包括但
不限于资质人
员、业绩等要
求)
一、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相应分工的勘
察成员须对应满足)
2.2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为
设计成员须满足)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的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
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含备选,如有)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的牵
头人委派)
4.1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2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
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除 6.5 款以承担设计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其它条款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6.5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
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
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在最新的佛
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 D 级的。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的牵头人提供)
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
审查(批)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以两者较晚
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少于 2 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
工程设计业绩。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
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
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
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
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10.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
察设计投标。
11.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
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
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
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
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
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
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
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
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
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
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
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
审/招标文
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
始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14 日
2025 年 2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获取资格预
审/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
开标时间
2025 年 2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
络地址
获取纸质资格
预审/招标文件
的方式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
平台(https://tyrz.gd.gov.cn
/pscp/sso/static/?redirect_u
ri=https%3A%2F%2Fjy.ggzy.fos
han.gov.cn%2FTPBidder%2Flogi
nSS.aspx&client_id=gdrz_fsgg
zyjy),业务咨询电话:0757-8
3990765、0757-83991581。(适
用于公开招标)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
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
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
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
3991581。
2025 年 2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 室(地址:广东
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
楼 6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
查询”)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 室(具体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
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6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
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
位)
招标人(异议
受理单位)联
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联系

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
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 46 号
信保广场 1 号楼 3501 单元
叶工
联系电话
0757-29998051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3 号楼 4 层 0501
张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6283490-807/803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
门)
其他依法应当
载明的内容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7-82239131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
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的,
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
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质量要求、安全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7..本项目招标条件:
(1) 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2)本招标项目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4〕16 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8.标段(包)名称:佛罗路改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9.项目编号:GC2025(SZ)XZ0001
10.勘察设计服务期 1385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设计周期 105 日历天,施工期
550 天,缺陷责任期 730 天。(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1.3 款)。
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80000 元。
12.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分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 4 号中盛国际大厦 808
室。
1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4.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4;
附件 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15.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
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4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相应分工的勘
察成员须对应满足)
2.2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为
设计成员须满足)
3.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
体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数量如为 2 家的,1 家承担工程设计工作,1 家承担
工程勘察工作;联合体如为 3 家的,1 家承担工程设计工作,1 家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工
作,1 家承担工程测量工作。
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的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
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
1.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
业名录”(以上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
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
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以两者
较晚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的是承担设计的牵头人)完成过 1 项单项
合同里程长度不少于 2 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
项目不予认定。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下同)
4.业绩要求中提及的“不少于”含本数(下同)。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
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
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
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
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
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
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
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
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书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
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5)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
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
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在最新的
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 D 级的。
注: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3.如为联合体,除第(5)项以承担设计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其它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款的规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备选人 0~1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
目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经验均应提供能够反映人员姓名、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具体业绩证明材
料以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4 款为准。
4.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
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
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5.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含备选,如有)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附件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
(1)推荐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商务文件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1
评标方法
(3)投标报价相同的,以信用评价(设计单位)等级较高的投标人
优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 款确定原则,采用如下的优先顺
序:AA 级投标人、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
投标人];
(4)信用评价(设计单位)等级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
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
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4.1 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
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项规定的其他形
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
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名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款的规定,且
①.招标项目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款改为: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
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4)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
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7)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
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含备选,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①。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
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2.2.1
2.2.2
技术文件: 50 分
分值构成(总分
商务文件: 30 分
10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 分
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 / 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以下
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确定本项目评标基准
评标基准价计
价:
算方法
方法一:以合理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
合理平均值=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k),从 10%~15%中以
0.2%为一档等差增序排号,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
抽取 3 个不同数值,3 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 k。
①.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
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附属区房建工程招标时应删除本款规定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方法二:以综合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
评标基准价=(A+B)/2。
(1)A 值=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k),从 10%~15%中以 0.2%为
一档等差增序排号,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抽取 3
个不同数值,3 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 k;
(2)B 值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
(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
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
计算,但仍参与报价文件得分的计算。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小于风
险控制价时,则以风险控制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3.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
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k 四舍五入精确至 0.01%,其他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第一阶段评审:对所有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初步评审并被判定为有效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评审,推荐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总得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
80%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2.第二阶段评审: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
审,按照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分阶段进行详
3.2.4
细评审
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
3.特殊情况:
(1)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
≥3 且≤7 个时,不再分阶段评审,直接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及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
(2)当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人<3 个时,应当选取第一阶段总得
分排序前三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
(3)当出现多个投标人得分相同,导致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超过
招标文件规定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1 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
各评审因
权重分值
素细分项
分值
续上表
2.2.4
技术建
(1)
议书
50 分
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设计思路、工作
方案在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
对招标项目勘察
进行评审:
设计的总体设计
【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思路及工作方案
【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
(10分)
得9.5分;
【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
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
同看法及建议在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
对前一阶段工作
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技术结论及技术
【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方案的不同看法
【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
及建议(10分)
得9.5分;
【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
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根据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及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在
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
审:
【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
得9.5分;
【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
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根据勘察设计阶段及后续配合服务措施在全面
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
得9.5分;
【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
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勘察设计质量、进
度、工程造价控制
措施(10分)
勘察设计阶段服
务措施及后续配
合服务措施(10
分)
根据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在全面性、针对
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对本项目重点难
【优】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点分析及对策(10
【良】较为全面、较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的,
分)
得9.5分;
类似项目业绩
(5分)
工程项目获奖情
况(5分)
【一般】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
未提供评审资料的,得0分。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2
分;
2. 在此基础上,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
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
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
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以两者较晚时
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
的牵头人提供)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
少于 2 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业
绩,每增加 1 项得 1.5 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项的要
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的牵头人提
供)完成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近三年(自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
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获得设计类或勘察
设计类奖项情况:
1.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
项的,每项得 2 分;
2.获得过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设计
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项得 1 分。
【本评分项满分 5 分】
注:
(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
计算一次;
(2)国家级(含部级)奖项以国家、部级行政
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
(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
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奖项以省级人民政府
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
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
式文件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复印
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协会(学会)颁发的
证书,则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
2.2.4
(2)
商务
文件
30分
诚信状况
(10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
项目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
项目获奖(2分)
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
页打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3)处于公示期间的奖项,不得计分。
按照本次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即通过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
人(如为联合体,则以承担设计的牵头人为准))
的信用评价等级高低划分档次,最高级为第一档,
得 10 分;次高级为第二档,得 7 分;以此类推划
分四档,每档分差为 3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
(1)提供对应的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证明材料
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
(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款。
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
人)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
(批)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
图设计审查(批)的,以两者较晚时间为准)完
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少于 2 公里的一级
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项的要
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公路工程
设计业绩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
间为准)获得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情况:
(1)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
奖项的,每项得 2 分;
(2)获得过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设
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 1 分。
【本评分项满分 2 分】
注:
(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
计算一次;
(2)国家级(含部级)奖项以国家、部级行政
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
(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
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奖项以省级人民政府
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
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
式文件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复印
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协会(学会)颁发的
证书,则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
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
页打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3)处于公示期间的奖项,不得计分。
(1)路线分项负责人:1 人。
☑技术职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证书的,得 0.5 分;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
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5 分;
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2)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 人。
☑技术职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证书的,得 0.5 分;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
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5 分;
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3)桥涵分项负责人:1 人。
☑技术职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证书的,得 0.5 分;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
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5 分;
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4)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 人。
☑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
的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 1.5 分;
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本评分项满分 6 分】
注:①上述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工程
互相兼任。②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
复印件及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为上述人员缴
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
个月)。
其他管理人员
(6分)
1.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得分:M=N-100 ×
|
|
QP 
Q
×F
2.2.4
(3)
评标价
20 分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20分;
P(元):投标文件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
价;
Q(元):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F1,F1值由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0.4至0.8(以0.05递增)
中随机抽取产生。当P≥Q,F=F2=2F1(F2至少大于等于2倍F1)。
2.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
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7款规定实施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
策(如有)。
注: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本项最低得分为 0 分。
1. 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
□ 本次评标采用 评标定标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 名定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定标候选人。2
□ 本次评标采用 评标定标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
标人为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3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
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
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并进行归类汇总;
(3)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
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
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2 适用于定量评审的评标定标分离法。
3 适用于定性评审的评标定标分离法。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
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
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1.3.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详细评审打分。
1.3.2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3.2.1 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
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1.3.2.2 详细评审
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1.3.3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1.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1.3.5 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适用于综合评
估法)
□1.3.5 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定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适用于评标定
标分离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不适用)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5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在技术文件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还应当提出评审
意见,评审意见包括优点、缺点、注意事项等。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技术文件得分+商务文件得分。
除商务文件及评标价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
权重分的 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
出说明。
4 本条不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的评标定标分离法的项目。
5 本条不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的评标定标分离法的项目。
3.2.3.1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6: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5 人时:技术文件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以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投标人技术文件最终得分等于各项评分因
素最终得分之和,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时: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
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方式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9 人或以上单数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
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 1 名评委评
分分值(若有 2 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 1
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
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 1 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一(依次按照以下流程):
(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
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
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
(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 1 名评委评分7。
示例:同一评委对 5 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6.65(最高分)、5.88、
5.11、4.90(次低分)、4.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 2.1、次大差值为
6.65-4.90=1.75)。
取消其中 1 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二:
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 1 名评委评分。
3.2.3.2 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得分时:
取各评委对商务文件总评分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得分,若商务
文件评审因素出现评分不一致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记录在案。
3.2.4 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6.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评标委员会实际组成人数选用相应的计算方式。
7.本项适用于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不少于 9 人单数的情形,“取消其中 1 名评委评分的办
法”供招标人选择使用办法一或二。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的确定原则,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
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
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8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
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文件得分+商务文件得分+评标价得分。
3.5.3 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
8 本条不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的评标定标分离法的项目。
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
人拒绝书面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
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
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
a.投标文件加盖的是其他投标人的公章。
b.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项目管理人员由同一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
c.两家以上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递交、领取。
d.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互相任职或者工作。
e.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f.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办公地址(场所)。
g.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确认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e.经查实有利用、冒用领导干部名义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弄虚
作假行为;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
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
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3.9.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本章第 1 条规定的
方式确定并推荐定标候选人。(适用于评标定标分离法)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推荐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2)商务文件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
低的优先;(3)投标报价相同的,以信用评价(设计单位)等级较高的投标人
优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 款确定原则,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AA 级
投标人、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4)信用
评价(设计单位)等级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
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
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10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
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设计招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