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标准厂房物业劳务服务及招商接待推介服务招标公告
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标准厂房物业劳务服务及招商接待推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标准厂房)物业劳务服务及招商接待推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百花洲益民大厦五楼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25FC001-*******
项目名称: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标准厂房)物业劳务服务及招商接待推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元(*******.25元/年*3年)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标准厂房)物业劳务服务及招商接待推介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1 |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标准厂房)物业劳务服务及招商接待推介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标准厂房)物业劳务服务及招商接待推介服务采购项目)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百花洲益民大厦五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2月6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百花洲益民大厦五楼开标室(注:14:3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已办理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兴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标准厂房三期人才公寓一楼物业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百花洲益民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0753-*******
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标准厂房)物业劳务服务及招商接待推介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CY25FC001-******* |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章) |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报名资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备 注 |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下午17时30分。 |
注: 实际报价人的称谓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
附件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标签: 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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