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专业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询比公告招标公告

民航专业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询比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限价:

1.5.1 项目概况: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基地内,民航专业工程包括新建6号门(人行道口、车行道口)、围界工程、货站,同时涉及民航专业工程工艺设备,如X光机、金属探测门、安检机等。建安工程费约3820万元。

1.5.2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服务、货物等招标代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1.5.3 本次报价采用下浮率,下浮率区间[10%,100%]。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内容综合考虑,报下浮率;超出下浮率区间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实际招标代理费(或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1-下浮率)

注: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包括但不限于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服务、货物等招标代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深圳、广州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若已委托的工作内容不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则该服务期限直至完成该项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1.7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8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 其他要求:

2.8.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具备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组织招投标活动的能力。

备注:须提供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打印页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

2.8.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备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和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8.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时30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基地运保楼一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20-********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号

采购人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

6.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南航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号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民航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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