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昌景黄铁路江西段站房及相关工程标第二批次重要自购物资钢材招标二次公告-交易公告
新建昌景黄铁路江西段站房及相关工程标第二批次重要自购物资钢材招标二次公告-交易公告
(招标编号:CJHFJJX-2-2022-02)招标公告6.24.pdf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225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6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和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安徽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安徽省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的比例各占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标段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CJHFJJX-2标项目部。本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钢材)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予以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房及相关工程CJHFJJX-2标包括余干站、军山湖站及站房相关工程,总建筑面积*****m2(其中余干站*****m2,军山湖站7999m2,站房相关工程*****m2),主要工程内容:
1.余干站及军山湖站站房及附属工程、铁路配套停车场工程: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基础及基坑工程(包含站房范围内全部的桩基、承台和底板等基础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FAS和BAS系统、电(扶)梯基础及相关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等。
2.站房相关工程:主要包括余干站、军山湖站及南昌东站轨道车库、综合楼、宿舍、储油间、门卫、岗亭、单身宿舍、公安派出所及附属等。
2.2 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每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注册,注册时勾选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提供报名成功截图。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1802室持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CJHFJJX-2标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鹭鸶港乡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昌景黄铁路CJHFJJX-2标项目部
联 系 人:彭小龙
电 话:15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吴先生 187*****663
传 真:0791-********
电子邮件:CRM_WF2022@163.com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
(江西段)CJHFJJX-2标项目部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GC01 | 钢材 | 吨 | 7953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0万。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同类物资近两年(至少一份)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最近一年在中建系统中被标记“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投标报价需含装卸机械费用。 |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
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申请单位(盖章)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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