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运学校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交易公告
十运学校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交易公告
询价公告
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十运学校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供应商积极响应。
1、项目编号:宜新-YC2022-001
2、采购项目名称:十运学校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
3、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采用填报总价的方式填报,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填报。
4、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十运学校地块位于天宝路延伸段东侧、袁山东路南侧地段,总用地面积约*****m2(45.6亩)。中心经纬度为E114°24′2.69″,N27°48′7.56″。根据 《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十运学校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已根据要求完成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编写。根据专家咨询意见,本项目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并增加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再进行评审。具体内容如下: ①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写,报告内容包含:土壤、地下水布点方案、样品采集分析、检测公司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的筛选标准、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结论与建议等相关内容。②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及分析(涉及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等)。最终形成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提交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提交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并按相关规定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告备案。
5、服务期限:①合同签订并经招标人通知,5日内启动项目。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中标人应在20日内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交付招标人 《十运学校土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 ②《十运学校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需通过专家评审。
6、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检测、环境保护监检测、环境监测分析、土壤检测、环境检测及技术服务等类别其中一项,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②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开标前6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2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2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纳税证明材料: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⑨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项目包含相应项目类别。
各供应商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单独提供合格的资审证明文件(资审证明文件不需密封),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货物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8、拟供应商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询价通知书,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5日(北京时间)。
售价:0元/份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2022年6月5日17:00前到账(以代理公司电子到账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交纳方式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附件2及收据需在开标现场当场递交,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账户名: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49*****000*******;
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宜阳支行。
10、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22年6 月6日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22年6月6日9:00(北京时间)。
12、响应文件投送暨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3、采购单位: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0*****999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0号
14、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晏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5-*******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0号909室
15、监管部门: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 0795-*******
地址:宜春市大数据产业园创意西办公楼 宜阳新区管委会春市大数据产业园创意西办
16、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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