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寒假期间及新学年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存放及回收报废资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5年寒假期间及新学年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存放及回收报废资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发生安全事故,请各单位近期对本部门资产特别是未规范存放的资产进行清理和规范放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单位闲置的资产请按学校资产调剂使用流程及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校内调剂使用处理。
本单位已达报废条件且无法使用的资产,请规范放置,并按学校资产报废处置流程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报废申请,并对应贴好资产标签。不得随意放置或丢弃在公共区域,堵塞楼道、消防通道等,影响学校形象和公共安全。我处将于新学期开学后按程序回收报废资产(拟回收安排表详见附件1);对于未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请各单位规范存放,保持校园环境干净美观,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西华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15日
附件1:国资处拟回收报废资产计划表
日期 | 回收单位 |
2025.2 | 历史文化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书法学院、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
2025.3 | 音乐舞蹈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学院、国际学院、国学院 |
2025.4 | 化学化工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法学院 |
2025.5 | 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2025.6 | 物理与天文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学院 |
2025.7 | 公共数学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
备注:机关、教辅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国资处2024年4月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提交报废处置申请单,具体回收时间由国资处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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