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项目3#厌氧罐拆除重建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呼市项目3#厌氧罐拆除重建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呼市项目3#厌氧罐拆除重建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 | ||
项目编号: | 2513A******* | ||
项目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热电西南三公里处内蒙古城环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呼市项目3#厌氧罐拆除重建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厌氧罐原设计方案复核:包括但不限于对3#厌氧罐设计方案复核,并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满足规范要求的设计图纸,报招标人审核后实施,提供6套蓝图及PDF版、CAD版电子图。设计阶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复核、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全过程涉及的设计服务全部工作。 (2)3#厌氧罐拆除包括但不限于:3#厌氧罐拆除及配套附属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等拆除与恢复,根据施工需求将与罐体连接部分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等先进行保护性拆除,将拆除的主材及设备向甲方进行报验,罐体施工完成后再恢复,最终需满足生产运营条件。 (3)厌氧罐1座(3#厌氧罐)重建: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现场制作安装,附属爬梯栏杆平台制作安装,加热盘管制作安装,所有管道接管、支架、设备仪表接口、刮刀视镜、法兰及人孔等制作安装,厌氧罐内外及附属平台等结构的除锈、油漆、防腐,厌氧罐保温(含保温层)。同时包含厌氧罐锥体焊缝探伤、厌氧罐沉降观测、厌氧罐调试验收、施工过程中脚手架的搭拆、超高、安全文明措施费等费用,以及材料检测,施工工程的试验和验收等费用及相关资料。图纸及以上内容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 ||
公告名称: | 呼市项目3#厌氧罐拆除重建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84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工期:184日历天(含拆除原厌氧罐、主体完工、闭水试验、厌氧罐附属配套恢复等),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闭水后延,则工期相应顺延,暂定开始时间2025年3月1日,完成时间2025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为准。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节点延期,导致主管部门或行政处罚,罚款由乙方出,另外按每次按合同总金额5‰收取违约金。 | ||
招标/采购范围: | 呼市项目3#厌氧罐拆除重建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厌氧罐原设计方案复核:包括但不限于对3#厌氧罐设计方案复核,并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满足规范要求的设计图纸,报招标人审核后实施,提供6套蓝图及PDF版、CAD版电子图。设计阶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复核、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全过程涉及的设计服务全部工作。 (2)3#厌氧罐拆除包括但不限于:3#厌氧罐拆除及配套附属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等拆除与恢复,根据施工需求将与罐体连接部分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等先进行保护性拆除,将拆除的主材及设备向甲方进行报验,罐体施工完成后再恢复,最终需满足生产运营条件。 (3)厌氧罐1座(3#厌氧罐)重建: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现场制作安装,附属爬梯栏杆平台制作安装,加热盘管制作安装,所有管道接管、支架、设备仪表接口、刮刀视镜、法兰及人孔等制作安装,厌氧罐内外及附属平台等结构的除锈、油漆、防腐,厌氧罐保温(含保温层)。同时包含厌氧罐锥体焊缝探伤、厌氧罐沉降观测、厌氧罐调试验收、施工过程中脚手架的搭拆、超高、安全文明措施费等费用,以及材料检测,施工工程的试验和验收等费用及相关资料。图纸及以上内容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 ||
资格条件: |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完成过1个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或施工安装业绩,相同或类似项目指:应用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石油化工类项目或类似环保工程行业的碳钢储罐,且有效容积≥1500m3。 证明材料: ①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对象、体现碳钢储罐有效容积合同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如上述资料不足以证明的,还可以补充其他能体现上述信息的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发票等)。 ②提供供货完成或施工安装完成,且已正常运行的验收报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可以为业主证明、用户证明或运行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证,提供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会保险参保申报单扫描件或社会保险参保系统截屏); 6.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7.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①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③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④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被政府建设、交通、水务等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为“不合格”“差”,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 ⑤近一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判定为企业有失信或执行能力欠缺; ⑥近三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高速集团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⑦与深高速集团(含集团附属公司)、公司(含附属公司)存在未结案的诉讼事项; (针对投标人资格7-⑤在提供承诺函的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联系人: | 朱豪 | ||
联系电话: | 136*****229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