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4-JQ04-F1255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1-1 | 第一部分果蔬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7,773,872.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 | 第一部分肉蛋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34,308,496.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3 | 第一部分水产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6,510,296.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4 | 第一部分冻品速食饮品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7,612,6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5 | 第一部分粮油干调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8,674,736.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6 | 第二部分果蔬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7,694,3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7 | 第二部分肉蛋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34,154,9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8 | 第二部分水产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6,481,15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9 | 第二部分冻品速食饮品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7,533,75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0 | 第二部分粮油干调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8,635,9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1 | 第三部分果蔬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6,837,854.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2 | 第三部分肉蛋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32,501,722.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3 | 第三部分水产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6,167,447.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4 | 第三部分冻品速食饮品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6,685,075.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5 | 第三部分粮油干调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8,217,902.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6 | 第四部分果蔬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6,444,182.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7 | 第四部分肉蛋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31,741,826.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8 | 第四部分水产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6,023,251.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19 | 第四部分冻品速食饮品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6,294,975.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0 | 第四部分粮油干调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8,025,766.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1 | 第五部分果蔬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6,329,012.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2 | 第五部分肉蛋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31,519,516.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3 | 第五部分水产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5,981,066.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4 | 第五部分冻品速食饮品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6,180,85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5 | 第五部分粮油干调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7,969,556.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6 | 第六部分果蔬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5,087,27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7 | 第六部分肉蛋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29,122,61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8 | 第六部分水产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5,526,235.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29 | 第六部分冻品速食饮品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4,950,375.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30 | 第六部分粮油干调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7,363,51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31 | 第七部分果蔬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0,993,5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32 | 第七部分肉蛋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21,220,5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33 | 第七部分水产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4,026,75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34 | 第七部分冻品速食饮品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10,893,75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1-35 | 第七部分粮油干调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5,365,5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副食品标准化品类库》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确定多家供应商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如投标供应商未达到中标供应商数量3倍以上,则选取中标供应商数量对应调整为投标供应商数量的三分之一并向下取整。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2倍以上;不足2倍但达到1.5倍的,采购服务站可以商采购单位响应减少中标供应商数量,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继续组织评审,否则重新组织采购。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061,700,000.00元,壹拾亿零陆仟壹佰柒拾万元整
采购包1:1,061,700,000.00元,壹拾亿零陆仟壹佰柒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不涉及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7家供应商中标,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供应商在辽宁省、吉林省和赤峰市范围内经营场所面积(经营场所是指实体直营门店、办公场所、冷库、仓库等)不得少于*****平方米(以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必须具有冷库,无冷库无投标资格,若为自有场所则须提供产权证,其中属于国有资产政策性划拨或无偿使用的提供房屋使用证明,若为租赁场所则须由出租方提供产权证(若自有或租赁场所无产权证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需包含面积、位置、权属、使用性质等必要内容),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并有银行公章(含电子回单专用章、回单专用章等)。经营场所取得、租赁和银行转账记录时间均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1.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2.承诺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以及合理的专业服务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体系和经济能力。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副食品供应量能够满足我部日常需求。3.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我单位为生产型企业的,与我单位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其他生产型企业,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我单位为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与我单位以及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其他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我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缔约方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3)保证金追溯承诺、使用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情况声明。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军队采购平台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三)开标室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8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三)开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助理 姜助理
办公电话:024-********、024-********
移动电话:177*****520工作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时到11时3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57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马助理(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24-******** 189*****980;024-******** 189*****990;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避免遗漏。质疑以电子邮件、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上内容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zhiyishouli@163.com;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57号;邮编:******。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24-********
2025年01月16日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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