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下灌村景区提质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宁远县下灌村景区提质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宁远县下灌村景区提质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远县下灌村景区提质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6】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村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远县湾井镇下灌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宁远县下灌村景区提质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2.2、建设地点:宁远县下灌村;2.3、项目建设规模:提质改造内容为下灌村游道两旁民居民俗和游步道等旅游景区项目进行提质改造(一期),主要包括:民居改造共有民房约310栋,游步道长约3500米,景观人行道长约600米,景观河堤长约1500米,改造风格要求为明清仿古式样,同时具有江南水乡风格,总投资约5800万元。2.4、招标范围:下灌村游道两旁民居民俗和游步道等旅游景区项目进行提质改造(一期)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内容。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采购和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2.9、本项目主要对民房进行改造,中标方须做好居民工作,如因施工引起阻工或纠纷由中标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只顺延工期,不补偿施工费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并提供在湘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3.2、具有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3、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和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综合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高级级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人员为企业在职人员(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专业设计人员、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市政专业设计人员,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要求网上可查,提供网址和查询密码,查询不到认为不合格)。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施工方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要求网上可查,提供网址和查询密码,查询不到认为不合格)。3.5、与本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者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6、所有投标单位携带设计方案来投标时,不管中标与否均不予补偿;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7.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附格式),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3.7.2 、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3.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3.9、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 日至2016年12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受理报名),(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4.2、报名地点:宁远县湾井镇下灌村村委会;4.3、报名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指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携带如下资料原件:(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工程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托委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3)施工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名称、法人姓名、单位地址必须统一)、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计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4)拟任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与注册证,其他设计人员相关职称证或注册证,设计人员的劳动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和密码;(5)拟任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6)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单位提供);(7)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踏勘(勘察)确认书及承诺书;(8)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9)外省施工单位入湘施工登记证,同时须提交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件真实性证明、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拟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外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并备二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证件和资料符合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报名截止后投标人的项目部成员不允许再变更。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以上资料报名人必须保证合法性、真实性。4.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五、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委派拟任本项目设计和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同时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提出合理方案,并与招标人联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现场踏勘登记和取得相关证明。没有进行现场踏勘登记和取得相关证明的投标单位将视同没有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报名。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六、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人民币)。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户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111八、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0、行政监督9.1、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参加投标,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施处罚。9.2、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远县湾井镇下灌村村民委员会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139*****611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何先生电 话:180*****379、****-*******邮 箱:********88@qq.com后附一::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年 月 日附二: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本人以 公司(如为联合体的指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 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永州市建筑市场。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4、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5、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6、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7、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8、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9、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10、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并保证常驻工地,每月必须驻守工地25天以上,如缺岗按500元每天每人进行处罚。11、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招标人:(盖章)投标人:(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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