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
湘医保招采函〔2025〕2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采办工作通知,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全省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
????自我省接续中选结果执行日期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周期为3年。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要约,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各医疗机构需尽快在登记系统完成2024年度支架使用数据的上传,未在登记系统上传支架使用数据的医疗机构,按省采购平台(省医药集中采购系统和省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有效采购数量为准,未完成首年及第二年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需在登记系统内上传或向市州医保局递交经分管纪检工作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未完成理由,并由各市州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后将结果报送至省医保部门。上一年协议量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
????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实际采购量的95%,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的90%。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或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于2025年2月10日前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需调整的采购量,经市州医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医保部门,通过后方可调整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调整后,待各市州协议采购量汇总后按省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内通知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
????二、做好非中选产品价格管理
????按照性能和价格相匹配的原则,鼓励其他产品自主将价格调整到合理水平,考虑与中选产品的合理比价关系,将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进一步导入合理区间。2025年2月10日起,非中选载药合金支架和不锈钢支架产品将暂停挂网和申报,相关企业按不高于价格高线2850元/个进行价格调整后恢复挂网,纳入监测目录管理。
????三、鼓励企业非中选产品接受最高有效申报价
????中选企业非中选产品(包含未投标产品、新获批产品),接受最高有效申报价的,可向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申请,按未中选产品在本年度采购协议期内挂网,并允许其在下一年度采购协议期按中选产品依据量价挂钩的原则参与带量采购。
????四、其他事项
????各级医保部门要做好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测,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对监测发现执行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中选产品采购使用管理,未进院的中选产品应尽快进院采购使用,完成进度滞后的中选产品应采取措施加快执行。
????联系人:程一澈 ???联系电话:0731-********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5年1月10日印发)
标签: 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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