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2023年,湘江干流马家河(霞湾)断面水质较同期下降。
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确保马家河(霞湾)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完成情况:
(一)召开专题会议。钟富强副区长召开会议,分析湘江水质恶化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方向和具体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经分析,霞湾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在第二季度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但因一季度基数较差,影响了全年数据,导致全年水质数据仍呈现下降现象。
(二)巡查监测站点。经排查,因湘江水位下降,霞湾断面国控点监测船距江岸仅不到1米,不符合采样规范。由于江水冲击江岸,江边水质浑浊,导致霞湾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失真。区生态环境分局当即将该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局水科报告,请求上级协调解决,4月份监测船回归规范位置。
(三)积极开展排查。区生态环境分局湘江石峰段沿线区域内的企业进行排查,对涉及这氨氮、pH值两项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如三一硅能、中车时代半导体等)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污水现象。同时,对排入湘江、霞湾港及白石港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再一次排查,并对部分重点排污口进行采样监测,未发现异常。
(四)深入推进整治。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同时,完成了田心高科园错接、漏接的污水管网的整治工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3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杉塘路272号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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