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气体灭火消防系统运用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气体灭火消防系统运用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通信段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气体灭火消防系统运用维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呼和通信段气体灭火消防系统运用维修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2.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报价单位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修资质,且已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查询),投标单位提供的资质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如是代理商除了提供气瓶检测厂家的相关资质{包括应具备七氟丙烷气体更换、充装能力和相应资质;应是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气体定期检验机构核准证书且核准项目与检验气瓶一致的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人员)}外,还需提供气瓶检测厂家授权。气瓶检验时应按《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4.报价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资金、专业技术能力。 5.报价单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报价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报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报价单位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9.要求报价单位具有类似消防设施检测整修、气瓶检测的施工作业经验,并提供一份近3年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整修业绩证明(成交通知书、合同、发票等复印件)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浩特通信段北三楼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5年1月16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1月20日10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通信段北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年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通信段北三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通信段
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22号呼和浩特通信段北三楼会议室
电话:0471-*******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呼和通信段-张祎
传真:0471-*******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呼和浩特通信段
日期: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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